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和谐社区是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社区是社会的细胞,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我们要高度重视和谐社区建设,把促进社区和谐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切入点。目前,建设和谐社区,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建立社区公共服务体系。社区公共服务要着眼于形成设施健全、内容丰富、手段多样、功能齐全的服务体系,为社区居民提供周到、方便而满意的服务。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社区的功能越来越多,作用越来越大,这对社区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是建设和谐社区的坚实基础,如果社区公共服务滞后,居民生活的便利性、安全性、稳定性得不到满足,造成的不仅仅是日常生活的不便和安全感的缺乏,也会直接影响居民参与建设和谐社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就要以居民群众基本需求的满足为着眼点,加强社区生活服务、安全保障、文体活动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逐步使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公共服务层次更加丰富,公共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
第二,培育和谐的社区文化。培育和谐的社区文化,要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下整合社区各种亚文化,形成一种和睦相处、协调有序的文化。建设和谐社区,虽然离不开完善的硬件设施,但文化是和谐社区的灵魂。没有文化认同的社区,是不可能真正和谐的。社区一般是一个松散型群体,人际、群际之间的摩擦、矛盾和冲突的化解,社区内各个群体的和睦相处,要靠对社区文化的认同。目前,居民间因琐事引发的矛盾,居民与物业、居委会之间因利益引发的纠纷,以及由于社区公共交流和交往空间的缺乏而导致的人际疏离与人情淡漠、邻里互不信任、往来不多等问题,已成为建设和谐社区的难点。因此,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区文化建设,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形成相互关爱、相互体谅的社区氛围;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提高社区居民的公德意识,建设社区诚信文化,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精神境界和以奉献为荣的行为取向。
第三,坚持共建共享的原则。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社区居民要积极支持和参与和谐社区建设,在内部挖潜、互通有无、同创共建的基础上,实现成果共享。建设和谐社区,从根本上说,是一种经由全社区群众积极参与并充分发挥其创造力量,以促进社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协调发展的过程。驻区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本身就有一种共生共荣关系和相互依赖的需要。从社区方面讲,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驻区单位的资源优势,可以弥补和谐社区建设初期人力投入和硬件设施相对不足的缺陷,造福社区居民;从驻区单位讲,通过参与和谐社区建设,分享建设成果,可以改善自身生存发展的周边环境,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为依托社区走持续发展之路奠定稳固基础。驻区单位与社区居民同创共建和谐社区需要依靠政府的推动。因此,坚持共建共享原则,一要靠目标的整合,使驻区单位认识到单位发展与社区发展的一致性,使社区居民认识到自我发展与社区发展的一致性,把单位目标、个人目标与社区建设目标有机地整合在一起;二要靠利益共同点的开发,使街道、居委会在为驻区单位服务和驻区单位为社区居民服务的互动中找到双方利益的共同点,实现共建双方的互助合作和互利共赢;三要靠制度的规范,使共建活动能够以制度的形式确立下来,规范发展,从而保证驻区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在积极主动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的同时能够共享和谐社区发展的成果。
第四,健全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新型社区管理体制,要按照转变职能、责权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理顺社区与政府、街道和职能部门的关系,建立起有利于保障社区建设顺利进行的科学合理、高效精干的管理新体制和多元化的社区组织体系。健全新型社区管理体制,一要建立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我管理对接的管理网络;二要加强社区中介组织的培育和管理,充分发挥他们服务居民、促进参与的作用;三要加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他们协调利益、保障权益、化解矛盾、反映诉求的作用,将社区建设的责任主体逐步归位于社区全体居民,促使社区管理模式由单一的行政化管理走向政府主导下的有限自治,并最终走向政府支持下的社区依法自治。
第五,广泛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是把和谐社区、和谐单位、和谐组织、和谐家庭等创建活动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创建活动思想主题鲜明、贴近群众生活实际、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广泛参与的优势,形成人人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的社会氛围。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一要围绕提高社区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这一主题,突出创建活动的思想教育内涵,把增强驻区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的社区责任作为着眼点,激发社区人自觉自愿自主参与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的巨大积极性;二要不断丰富创建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使社区志愿者活动、邻里互助活动、在职党员奉献社区活动、居民自发组织的各种协会活动等能够真正成为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好形式,促进和谐社区创建活动能够常做常新,并不断取得实效;同时,还要体现社区人文关怀,从满足群众的实际需要入手,为他们创造更多的沟通交流和参与的机会,使他们在参与创建活动中获得价值认同和成就感,注重促进社区人的心理和谐,塑造积极向上的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