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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通过国民投票法

2007-05-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驻东京记者严圣禾 我有话说

继上月在众议院闯关成功之后,《国民投票法案》14日在日本参议院也获得表决通过。由于该法案规定了通过举行全民公投来修改宪法的具体手续,因此可以说它在国会众参两院获得通过为日本政府修改现行和平宪法铺平了道路。不过《国民投票法案》同时也规定在它通过后的三年之内禁止提出或审查修宪方案,因此有分析人士预测

日本最快可于三年后的2010年修改宪法。

日本宪法公布于1946年11月3日,自1947年5月3日开始生效,至今已经过整整60年。日本宪法第九条规定:一、日本国民衷心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二、为达到这一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这一规定不仅为日本宪法赢得了和平宪法的美誉,也促使日本在战后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在经济建设上取得了巨大成功。但也有不少日本政治家认为这是由战后美国占领当局强加给日本的宪法,为了实现日本真正的独立,必须对这一宪法进行修改。修改重点之一就是宪法第九条。

根据日本现行宪法,修宪必须有国会众参两院三分之二以上的议员同意方可提起议案,由半数以上国民投票赞成才能获得承认。此次通过的《国民投票法案》就是一部修宪的手续法,法案规定国民投票的对象仅限于修宪,年满18岁的国民拥有投票权,禁止公务员和教师利用自己的地位劝诱他人赞成或反对修宪等等。参加投票的国民过半数赞成即可。

由于现行宪法在本月3日刚刚迎来60岁生日,而《国民投票法案》又在国会获得通过,因此目前日本国内关于修宪的讨论非常热烈。整体来看,多数日本国民认为现在可以对宪法进行一定的修改以使其更加符合时代的需要,但大多数国民对修改宪法第九条仍持反对意见,担心日本将来卷入战争。但执政的自民党提出的新宪法草案中删除了现行宪法第九条的第二款,明确规定日本可以拥有“自卫军”。因此,日本国内不少知识分子以及新闻媒体都担心由自民党主导的修宪将使日本脱离和平发展的路线,重新成为一个可以发动和参加战争的国家。

日本现任首相安倍晋三是举着修改宪法的大旗上台的,他已多次表明要在自己任内实现修宪目标。但他要想在三年后将修宪议题付诸国民投票还面临两大考验,一是要带领自民党赢得今年7月的参议院选举,二是要争取在野党对修宪的支持以跨越两院三分之二以上议员人数的门槛。考虑到日本政界目前的状况特别是日本最大的在野党民主党的现状,日本最快可于三年后修宪的预测决不是危言耸听。(本报东京5月1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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