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则与专家有关的新闻颇引人注目。一是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完成的一项调查显示,广州流浪乞讨者超过95%属于“职业乞讨”,有关专家建议,对那些确属家庭经济困难和社会保障无法解决生存问题的行乞者,相关部门可发放“行乞信用证明”,并对他们的行乞方式、时间及地点进行规范。二是上海某心理学专家称,“章子怡的
在人们印象中,专家学有专长,建言献策往往一针见血、切中肯綮,其理性的态度和严谨的论证令人信服。不过,上述专家的发言着实令人不敢恭维――不是对现实生活的复杂性估计不足、考虑不周,就是对事件本身把握欠妥,不分青红皂白,哗众取宠,内中动机令人生疑。比如在发放乞讨证一事上,“职业乞讨”中出现的违法犯罪现象自当规范,但一个人贫困到何种程度才会乞讨,是有关部门说了就能算的么?即使能够定出这样的标准,有关部门能付得起“谁在乞讨”的调查统计成本么?临时性乞讨又该怎么办?……如此重要问题似乎全在专家的视野之外,实属不该。至于章子怡被低估一说,简直是无聊又无趣之谈。
指出某些专家言论的不当并非苛责,而是一种提醒。作为公民,专家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而且人非圣贤,专家的意见自然会有错漏之处。但是,专家发言又不同于一般公民的意见表达,因为在公共媒体上,专家的身份象征着相当程度的“理性”、“权威”和“正确”,他的是非判断和对策选择起着非同寻常的导向作用。现代社会,专业分工的极度细化使得普通人在每一个专业领域内都必须倚仗专家的参谋。专家则凭借精深的专业知识为人们提供指导意见,并以此建立自己的权威与公众的信任。然而,也正是这种权威和信任带来了相应的责任――专家在发言时必须保持公正的立场,实事求是,认真求证,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不能随兴所至,口无遮拦。我们可以原谅专家意见中某些难免的漏洞、不足,但不能姑息专家放弃责任的担当,胡言乱语,混淆视听。
其实,专家的责任不只是要求专家提供较为权威的专业意见,更要求专家必须具备一定的道德操守。专家言论要有专业知识的支持,也要有道德良心的支撑。专家在面对纷繁复杂的世事并出来解疑释惑时,贡献的是专业知识和道德责任的混合物,应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