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可获国家资助

2007-05-22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5月21日电(记者郭扶庚)今后,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可以和公办学校学生一样获得国家资助。这是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今天在教育部、财政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

张少春表示,根据日前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民办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同等享受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但资助条件和衡量标准将根据今后出台的具体办法决定。为使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同样资助,还需要做大量基础性的工作,需要把国家政策在省一级的政府和有关部门得到完善和细化。要对申请享受新的资助政策的学生所在的民办学校进行审核,确认该校是国家批准的学校,符合新的资助政策体系中的政策要点。

张少春透露,教育部正在研究一套计算方法,民办学校的学生享受多少资助今后要与民办学校的收费水平和学生入学的分数挂钩。如果民办学校的收费比公办学校高出很多,所得到的国家助学贷款就会少。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