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是一种愉悦的精神感受与心理体验。人类行为在其本质上,均显示为精神快乐的需要和对快乐、幸福的追求。食物,居所,金钱,荣誉,都是实现人们快乐的手段,但并不是最终目的。人们之所以欲求这些东西,只因为它们具有能够给人们带来快乐的属性或效用。只有幸福、快乐才是人类欲望追求的本质和行为的终极目的。这
国民幸福与快乐是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终极目的。经济增长本身并不是目的,它只有在能够满足国民幸福快乐这个终极价值的前提下,才具有意义。当把国民生活品质的改善与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提高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快乐”这个社会价值原则高度时,我们会发现:如何在快乐原则下来构建幸福社会模式,发展经济文化,促进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快乐幸福生活,我们仍然面临着诸多机遇和挑战。为此,我们发起如下倡议:
一、确立广义消费理念。快乐是以一定的物质存在与消费为基础的愉悦的精神感受。快乐产生的这种特性使得一切能够满足人类快乐需要的对象都构成为人类消费的广义内容。因此,快乐不仅能够为商品与劳务消费所提供,同样能够为森林、甘泉、蓝天、白云、空气、阳光等自然产品所提供。确立广义消费理念,将能够为我们合理取舍生活、建立社会协调机制、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健康快乐消费提供基础性的重要原则。它表明,人类这个发展主体及其消费永远只能基于相互间以及人与自然的调适发展的基础之上,并基于“互主体”的社会道德准则,才能够真正解决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的快乐生活与快乐消费的可持续性问题。
二、践行和谐生产原则。国民经济生产与新兴产业的不断发展是实现人类幸福快乐生活的重要手段与途径。人类生产与资源环境是一个联系的整体,环环相扣始有万类之均衡。生产发展存在着损害资源环境的现实可能性并有可能进一步造成对生产行为主体人类自身的伤害。不管这种伤害是及时发生还是延时到来的,为了实现人类可持续的快乐幸福生活,需要政府与普通国民上下一致践行和谐生产原则,实现和谐生产与人际友好、环境友好的国民经济发展。
三、珍爱生命与培养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经济发展的差异归根结底在于人力资源的差异以及我们对待人、管理人、培养人等等方面的不同。人的生命成本的约束是经济发展与幸福快乐生活的根本性约束。因此,珍爱生命、发展教育与文化来努力培养人力资源,将是一个民族能够恒久伫立于强大、稳定、幸福发展之林的根本途径。
四、弘扬广义财富理念。人类所面对并改变着自然财富与国民财富两大类财富。对于人类快乐幸福生活而言,自然财富与国民财富具有同等甚至是更加首要的意义;从财富源流上考察,自然财富是国民财富的母本,存在于自然界的资源是国民财富的基础来源。因此,对于人类的长期幸福快乐而言,自然财富比国民财富具有更加基础的意义。在国民经济发展的同时,我们需要弘扬并确立“寓富于天,天人共富”的中国优秀文化理念,这样我们才能够真正获得富足、充盈的幸福生活源泉而万世不竭。
五、全面关注人类健康、亲情、经济发展、职业满意、社会和谐公正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人类快乐的影响因子是由自我到宇宙的多个层级和多元因素组成的。人类自身的生命健康与亲情愉悦是影响快乐的两大最基本要素,关注社会所有人的健康、亲情、婚姻方面的问题,是营造快乐幸福社会应尽的社会职责;在资源环境与生命成本承载许可范围内的经济发展与收入增长,是改善人类快乐水平的一个重要条件,我们要在这样的范围内实现经济的和谐发展与收入分配公平;职业满意与工作激励是现代成年人满足自身快乐幸福生活与生活品质提升的重要因素,积极向上的职业氛围是今日与未来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社会公正、公平与政府效率是构建幸福社会环境的重要条件;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繁衍的命根,人与自然的和谐永远是人类自身快乐幸福生活的基础条件。让我们关注上述所有提及以及没有提及又对我们的幸福快乐生活有意义的事项,为实现全体国民的幸福快乐生活而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