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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在全国率先为软件产业立法

2007-06-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郑晋鸣 通讯员 周艳辉 我有话说

本报南京6月2日电近日,《江苏省软件产业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提交江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进行二次审议。这是我国第一部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此条例无论对江苏软件产业发展,还是对全国软件产业立法探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悉,该条例加大了对软件人才培养、知识产权保护

、扶持措施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强调对软件人才培养的投入,重点加强技术骨干和项目管理人才等中高级软件人才的培养,并鼓励和重视企业在职员工的继续教育。

为保证软件使用正版化,该条例明确规定“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使用正版软件”,并要求其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该条例还要求根据需要,逐步增加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加强扶持力度。规定科技经费应重点支持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和重大关键共性软件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建立软件产业风险投资和担保机制,鼓励对软件产业的风险投资和融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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