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金融工作和金融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要紧密联系金融业发展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用改革和创新的思路,不断推进金融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要加强教育和管理,引导金融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积极实践胡锦涛同志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推进金融系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加强制度建设、深化金融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要强化对金融系统高管人员尤其是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要严厉惩治金融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积极开展金融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既要依纪依法追究腐败分子的纪律和法律责任,还要按照有关规定限制和剥夺他们的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增大腐败行为的成本和风险。要采取追缴、退赔、没收、罚款等措施,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力度和赃款赃物的收缴力度,加大对携款外逃人员的追逃力度,最大限度地保全资产,减少国家损失。要加强反洗钱资金监测分析工作,充分发挥反洗钱工作在反腐倡廉中的积极作用。
何勇要求,金融机构各级党委要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要把反腐倡廉工作寓于各项业务工作之中,使反腐倡廉工作同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金融系统的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探索新形势下金融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以过硬的素质、优良的作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