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建立以来第5次行政法规规章全面清理工作正在全国各级政府部门展开。新近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对于此次清理活动,90.9%的人表示赞成。另外,86.3%的人认为“法规滞后、很多规定明显过时”,77.6%的认为,清理活动最应该强调“公平”原则。
当然,“红头文件”清理工作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而只是对某一时段内既存“问题”文件的一种清除。新中国建立以来的几次清理工作表明了这一点:一次清理之后,一些新的“问题”文件又会逐渐积累,直至下一次清理,如此过程可以不断重复。因而,从长远看,清理工作只是剔除“问题”文件的一种“外科”手术,尚未根除真正的“病因”。
除了一部分因时效性而产生的“问题”文件之外,很多“问题”文件的毛病出在制定者身上。“红头文件”是发布政令的重要方式,是决策者意志的直接体现。决策者运用权力的状况决定了政令的合理程度――决策者的权力受到越充分的监督和制约,政令的合理性就越大。这是因为权力监督的过程,也就是不同意见的表达过程,以及利益相关者的博弈过程,政令可能带来的问题可以籍此得到较为周全的考量,而不至在事后陷入漏洞百出的境地。若缺乏权力监督,长官意志就会盛行,一切讨论的余地和不同意见也就不复存在。现实之中,有些政府部门的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由于没有受到很多的监督,作决策下命令凭一己想象,一意孤行,于是许多“红头文件”失之随意,甚至太过荒唐。比如,有的地方规定,投资5000万元的外地客商开车违法可以免去处罚;有的则规定公务招待必须喝什么酒;还有的“红头文件”专门规定群众观看文艺节目必须鼓掌,等等。
所以,清理“红头文件”,根本之法还在于清理有些政府部门及其领导者独断专行的“习性”。邓小平同志讲:“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或少数人手里,多数办事的人无权决定,少数有权的人负担过重,必然造成官僚主义,必然要犯各种错误……”只有在权力监督和民主决策上下一番切实功夫,“问题”文件才会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