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哲学诠释学指出的,理解是人之基本的存在方式。而不同文化共同体之所以出现不尽相同的理解形态,与其所具有的不同的精神特质有着直接联系。孔子开创的“述而不作”的诠释方式就从一个侧面体现了中国经典诠释的理论特质。
“述而不作”语出《论语》:“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窃比于我老彭。”其字面意思是仅传
孔子开创的这一传统对日后中国经典诠释产生了重要影响。在一定意义上,“述而不作”成为了中国经典诠释的基本形式特征。换言之,孔子之后,通过“传先王(贤)之旧”而进行传述和创作成为中国经典诠释的基本形态。这一点在作为中国传统学术之正统的儒家经学中得到了鲜明的表现。就文体而言,构成经学的著述可分为“经”和“传”两类。“经”指原创性的经典,而“传”则指诠释经文的著述。但事实上,在经学发展演进的过程中,人们把某些儒家思想奠基时代的传注之作也称之为“经”。如《春秋》是经,作为解释《春秋》的《春秋左传》、《春秋公羊传》、《春秋?梁传》则是传。但至唐代,“三传”已被视为经。正如清代章学诚所说:“今之所谓经,其强半皆古人之所谓传也。”不仅如此,在数量上经本身少之又少,即使到有宋一代,才合称“十三经”。而历代的传则成千上万,堪称汗牛充栋。中国文化传统中所谓经学,就是由一代代学人对为数极少的几本经不断加以传注、诠释而形成的。而传注、诠释的基本形态就是“述而不作”。
中国经典诠释的这一特征和西方文化的诠释传统形成了鲜明对比。如果说中国经典诠释更为注重“述”,西方诠释传统则更为注重“作”。其原因也可以从孔子说起。
孔子在中国文化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点醒了对“仁”的自觉,挺立了人之道德主体性。在一定意义上,可以把“仁”理解为是一种在推己及人以至物的过程中所生发出来的对他者生命的肯定和培护之情。由此出发,孔子所开创的儒家要求人们在践行自己的生命活动时,自觉地按照仁道原则行事,在处理人与他人、人与世界、人与超越的天地宇宙、人与历史传统之关系的过程中,自觉地抱持一种通过推己及人以寻求生命心灵间之“同体感通”的“仁者情怀”。由此,儒家把人与他人、人与世界、人与超越的天地宇宙、人与历史传统之间的关系都归结为是一种德性生命精神之间同感与贯通的关系。这样,儒家在经典诠释中倡导以一种“仁者情怀”来对待历史文化传统和作为古圣先贤生命精神之凝结的经籍。正是抱持这种在理解者与理解对象之间寻求一种生命心灵间之“同体感通”的“仁者情怀”,孔子对三代特别是周代文化保持了自觉的温情和敬意。他高度赞赏在借鉴夏、商两代的基础上建立的周朝的礼乐制度,主张通过在“因”即沿袭基础上的“损益”来确立当时代的礼仪制度。也正是因为立足于这样的心态,孔子在面对古圣先贤的文献进行理解和诠释活动时,自觉地采取了“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的态度。
显然,当我们在这样的心态下来面对历史文化传统和作为古圣先贤生命精神之凝结的经籍,来进行“以心传心”的理解与诠释活动时,就很容易在自觉不自觉中以承继古圣先贤的生命精神并将之发扬光大为己任。当这样一种基本的价值取向成为特定时间区段内中国文化共同体多数理解者基本的理解指向时,“述而不作”就成为了基本的诠释范式。
与现代诠释学相比,中西诠释传统都不约而同地表现出了力图通过理解而追求“原意”的取向。但是,在这个共同之处中有一个相异之点也是应当注意到的。在西方诠释传统中,人们对理解过程所追求的是尽可能排除了主观因素的、与纯粹的客观事实相符合的“原意”。但是,在中国经典诠释中,由于它所注重的是通过“以心传心”而达到对于“原意”的契合,因而其诠释的指向更为根本的是落脚于内在生命精神的契接而非外在的“纯粹”客观的符合。因此,在一定意义上,中国经典诠释所追求的所谓“原意”堪称是“透过主观的客观性”。
究竟应当怎样评判中国经典诠释的“述而不作”之范式呢?在我们看来,应当引起进一步注意的是这一诠释范式以“同情”和“敬意”为理解之前提的主张在诠释学上所具有的理论张力:如果没有“同情”和“敬意”,固然不可能契入对历史文化与人类生命精神及其凝结体的理解。但是,如果“同情”和“敬意”过于浓烈,又如何保证理解和诠释的合理性?这是面对全球化时代民族文化多元并存的发展走势,我们在探讨中国经典诠释的理论特质时理当进一步加以思考与研究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