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记者王立彬)《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26日由新华社全文播发。《总体方案》对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目的和意义、目标和主要任务、技术路线与方法、主要成果、组织实施等作了明确规定。
经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总体方案》
对于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技术路线,《总体方案》规定农村土地调查按照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调查成果,采用无争议的权属资料,运用航天航空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卫星定位和数据库及网络通讯技术等,形成集信息获取、处理、存储、传输、分析和应用服务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技术流程,获取全国每一块土地的类型、面积、权属和分布信息,建立连通的“国家-省-市-县”四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城镇土地调查严格按照全国城镇土地调查的有关标准,开展地籍权属调查和地籍测绘工作,现场确定权属界线,实地测量界址和坐标,计算机自动量算土地面积,并以调查信息为基础,建立城镇地籍信息系统。
按照《总体方案》,第二次土地调查的主要成果包括全面获取覆盖全国的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信息,形成一系列不同尺度的土地调查成果。具体成果主要包括:数据成果、图件成果、相关文字成果和土地数据库成果等。
按照《总体方案》,2007年1月开始启动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1月至6月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有关准备工作,完成调查方案编制、技术规范制定,以及试点经验总结、业务培训和舆论宣传等。7月1日全面启动调查工作,2009年上半年完成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