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27日电(记者张玉玲)我国民用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已基本形成,制定并强制推行更加严格的节能、节水、节材标准,为我国全面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这是今天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陈重发布的消息。
陈重介绍,围绕大力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
这些标准的制定与先后颁布实施,不仅解决了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急需标准支撑的局面,解决了建筑建设过程中一些环节没有节能标准可依的问题,填补了节能标准的多项空白,而且使民用建筑节能标准从《北方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起步,扩展到覆盖全国各个气候区的居住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从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全面扩展到所有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从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扩展到了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检测、评价、能耗统计、使用维护和运行管理,从传统能源的节约,扩展到了太阳能、地热能、风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基本实现对民用建筑领域的全面覆盖,也促进了许多先进适用技术通过标准得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