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古人云“夫仁政必自经界始”。说的是要想治理好国家,造福于人民,必须从土地的调查确权做起。土地调查在国民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举足轻重,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建立土地调查制度。”《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土地调查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地籍
土地调查成果直接为国土资源科学管理、社会经济宏观决策提供基础依据,对国民经济生活影响极为深远。多年来,我国土地调查成果不仅为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建设用地审批、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以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提供了第一手基础资料,促进了国土资源的科学管理,土地数据还成为国家实施土地监管、有效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基本依据。土地调查为各级人民政府日常决策和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提供了重要的依据,特别是每年的变更调查成果已经成为衡量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效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基础数据。
在当前形势下开展全国土地调查,更是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大局的一件大事。当前,土地管理成为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既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又是国家加强宏观调控,抑制经济增长过快、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的迫切需求。土地问题影响着国家经济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强土地调控,实施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迫切需要真实的土地数据,为制定国民经济发展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只有通过全面、扎实的土地调查,掌握准确、翔实的全国土地调查数据,才能为有效保护和严格管理土地资源提供科学支撑。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全面查清我国土地利用状况,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把土地“闸门”,发挥土地在宏观调控中的特殊作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全面发展,无疑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土地调查也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一项重要的内容是查清全国城乡各类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促进土地登记发证工作。要全面开展土地权属调查,明确土地权属界线,离不开土地权利人的参与、配合。要通过相邻土地权利人的共同指界,签订土地权属协议书,才能最终明确土地界线。这一调查成果,还将成为下一步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依据,为依法明确土地产权归属,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奠定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土地调查与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尤其重要。根据《总体方案》要求,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要全面查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状况,及时调处各类土地权属争议,全面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明确农民合法土地权益。可以说,第二次土地调查也是有效保护农民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新华社北京6月2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