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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采访服务指南》等发布

2007-07-0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4日电(记者王豫斯)为便利外国记者、港澳记者和台湾记者更好地采访报道北京奥运会,北京奥组委日前编制完成了《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采访服务指南》、《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港澳记者采访服务指南》和《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台湾记者采访服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

于今天下午向媒体就有关情况做了介绍。

《指南》的发布是继2007年1月1日正式实施《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港澳记者在内地采访办法》和《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台湾记者在祖国大陆采访规定》之后,中国政府和北京奥组委为便利外国记者、港澳记者和台湾记者采访报道北京奥运会而实施的进一步的具体化措施。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是中国和北京对国际社会的郑重承诺。作为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保证,高水平的媒体服务受到中国政府和北京奥组委的高度重视。北京奥组委主席刘淇曾在北京奥运会2006年世界转播商大会和世界新闻媒体大会上承诺,北京奥运会将为媒体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满足媒体采访报道奥运会的需求。

北京奥组委编纂发布《指南》的目的是,希望能向外国记者、港澳记者和台湾记者就涉及采访报道北京奥运会工作条件的各法律和政策事项提供简洁明晰的解读和说明,在相关程序方面提供易于操作的信息。

《指南》内容涵盖了报道奥运会的注册媒体――持权转播商、注册的文字媒体、摄影媒体,以及非注册媒体所普遍关注的诸如签证(签注)申请、海关手续、旅行采访、雇用人员、租用房屋、无线电频率协调、临时驾驶许可的获得以及税收、保险等十余类事项。在《指南》中,还明确了“一站式”服务,所谓“一站式”服务,是指在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由北京奥组委牵头,协商负责行政审批和提供具体服务的各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机构,建立统一协作的工作机制和机构,抽调专人,联署办公,受理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境外记者的各项行政审批申请和服务需求,并通过联合办公的后台处理系统,实现申请受理、审核、批准、答复、协调落实和服务提供等环节“一站式”完成,为境外媒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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