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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批次治白血病药物甲氨蝶呤暂停销售使用

2007-07-09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8日电(记者范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7月7日决定:暂停销售和使用标示为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生产的注射用甲氨蝶呤(批号为070403A、070403B,规格5mg)。7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和上海市有三家医院的部分白血病患儿陆续

出现下肢疼痛、乏力、进而行走困难等症状,患儿共同使用了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生产的上述批号注射用甲氨蝶呤。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决定暂停上述批号产品销售和使用的同时,要求广西区局和上海市局组织专家进行关联性评价。

甲氨蝶呤主要用于急性白血病、绒毛膜癌、骨肉瘤等肿瘤治疗。该药物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有头痛、轻度偏瘫、麻痹症等。另据近期对世界卫生组织(WHO)数据库中有关甲氨蝶呤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查询,共12502份,31488例次。与以上两地相近的病例有:迟发性运动障碍2例,重症肌无力样综合征2例,偏瘫、弛缓性麻痹、截瘫、软瘫等麻痹病例238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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