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3日电财政部今天发布公告称,2007年记账式(十一期)国债(简称本期国债)将自2007年7月16日开始发行并计息,7月19日发行结束。
据介绍,本期国债期限3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53%,实际发行面值金额为383.8亿元,其中计划发行350亿元,根据有关规定甲类成员追加认购33
.8亿元。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7月16日(节假日顺延),2010年7月16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及试点商业银行柜台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试点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在全国已经开通国债柜台交易系统的分支机构。7月25日起本期国债在各交易场所和试点银行柜台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