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闻遭受蓝藻危机后的江苏,痛定思痛,领导痛下决心,哪怕GDP下降,也要彻底治理太湖水,江苏的百姓欢欣,全国人民也想早日看到还“美就美在太湖水”景象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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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党和国家对水污染治理工作十分重视。近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这次修订强化了违法排污者的民事责任和治理责任,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从区域限批到流域限批,对环境的治理力度不断加大,然而,环境持续恶化的趋势却并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当前环保工作任务非常艰巨。从经济增长态势看,今年1月至5月,我国经济增长仍然在10%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达到18%,其中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增长速度更快,达到20%。环境违法行为普遍存在:一些地方制定了自己的“土政策”,纵容环境违法行为,为环境违法企业“保驾护航”;在一些地方,环保工作存在“灯下黑”现象,一些企业肆无忌惮地向大江大河排污;一些江河不仅水质变了,连水的形态也变了,变成了粘稠的糨糊,老百姓无法饮用。
为什么在相当一部分地区,党中央、国务院对环保工作的要求难以落到实处?其主要原因在于环境责任没有落到实处。当江河湖泊遭遇到分而治之的环保体制,治理也就变成了责任不清的“扯皮”治理。一条大江,横贯东西,跨越好几个省,影响到的生态环境遍及大半个中国。如果上游排污,下游就要遭殃;如果上游治污,受益的是下游。我治污,你排污,治了也没用。江河之大,排污有容量,先发展的先排,后发展的不让排了可以偷排。凡此种种,缺乏责任的制约,在GDP增长的刺激下,大江大河就成了排污沟和纳污渠。有些装备了污水处理设备的企业,甚至只在检查人员到来时才开动这些设备,因为直排大江大河可以有效降低成本。这便是为什么环境保护年年搞,花了许多钱却收效甚微的原因之一。
环境污染已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人民群众对环境治理的呼声十分强烈。现在,江苏已在尝到苦果后下定了治理太湖的决心,但要使全国的环境面貌实现根本好转,还必须改变各级政府官员的政绩观,使他们从单纯关注GDP增长,转移到切实重视环境治理方面来。这方面仅有动听的理念表述不行,需要的是切实的行动。从国家层面上说,应该制定更加切实可行、责任清晰的环境考核指标,并将其作为钢性硬目标,这样才不会出现只要经济上去了,“一俊遮百丑”。而对地方官员,则必须要求保护环境领导有责,哪些地方环境被污染了,水变脏了,空气变坏了,就要追究这些地方官员的责任。只有将问责进行到底,环境治理才能收到实效,还山青水秀才能看到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