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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百万居民走出棚户区

2007-07-2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曾毅 我有话说

本报讯从20平方米低矮破旧的平房到三居室的花园小区,61岁的退休职工王树恩用手里珍藏着的两张新旧房的照片记录了历史的变迁:“如果没有棚户区改造,我一辈子都不可能有自己的房子。”

作为老工业基地的历史遗留,大量的棚户区曾经是吉林省经济发展中的一块“巨石”。据统计,全省仅9个市州

政府所在地城市3万平方米以上的集中连片棚户区就有1500万平方米,居住着37万户、100多万人口。居住在棚户区的多为下岗职工、低保户、特困户等弱势群体,既没有条件改善住房,也没有能力购买新房。为此,吉林省从2005年末开始,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1500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100万低收入人群的住房条件。

从搬迁到回迁,从政策到待遇,从安居到乐业,吉林省将改革成果最大限度地给了百姓。《全省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免除了动迁户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征契税、土地使用税等各种费、税、金达13项。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为回迁小区居民制定一系列保障措施和优惠政策,降低居住成本。延长社会公益事业的服务链。长春市出台了“拆一还一”的拆迁补偿政策,每户不足49平方米的补足到49平方米,增加面积部分只需缴纳建筑成本,偿还面积和新增面积产权归个人所有。

政府组织、市场化运作,吉林省通过银行、财政、政策、自筹、市场开发等多个筹资渠道将这一难题成功化解,省政府两年安排专项资金6亿元,同时争取了50亿元软贷款、8亿元短期贷款。各地与金融机构协调后获得贷款近百亿元。长春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占全省近三分之一。他们积极开展土地收储,盘活土地资源,收储量占全省一半以上。四平市提出“由政府主导,开发商建设,政府全盘收购”这一崭新的棚户区改造思路,即由政府统一回购、安置居民、组织拆迁,剩余净地政府公开拍卖,在经营土地中实现收益。

桃源路是长春最大的棚户区之一,占地面积44.3万平方米,涉及8000余户居民,拆迁工作却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基本完成。在工地,小区规划方案图、小区鸟瞰图、回迁楼单体效果图、回迁楼建筑平面图和回迁安置公示板都醒目地立着。这是吉林省棚户区改造“八公开”内容之一。同时公开的还有拆迁安置政策、项目审批程序、房屋评估结果、房屋产权认定情况、工程建设招投标、工程验收情况和物业管理情况。

短短一年半时间,全省拆迁房屋1800万平方米,搬迁30万户。今年,吉林省还将棚户区改造列为解决民生问题的8件实事之一,不仅省9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剩余的550万平方米棚户区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要求全部完成,当年回迁90%,而且棚改已由市州政府所在地向41个县(市)县市延伸,扩大了改造范围。廉租房制度也在各地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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