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显示,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中有73.7%是海外回国人员,国家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中,这一比例也达到30%左右。
据国家人事部统计,截至到2004年
3月,全国创建了110多家留学人员创业园。全国留学人员创业园吸引了18890名留学人员,入园留学人员企业6005家,累计总产值达436亿元。
中国科学院院士的81%,中国工程院院士的54%,“九五”期间国家863计划课题组组长以上的科学家的72%,教育部直属高校校长的77.61%、博士生导师的62.31%以及国家、省部的重点实验室主任等的72%都有海外留学或工作经历。目前,海外高层次人才已成为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力量,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尽管我国在高新科技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仍面临人才总量不足,高层次人才匮乏,人才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如何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是当前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所面临的一个紧迫问题。
海外人才是建设创新型国家重要资源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型发展的重要阶段。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键是人才。尤其高层次人才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是技术创新的核心力量。高层次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决定着一个国家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
我国海外人才济济。有资料显示,当前,海外华侨华人人才约有60万,主要分布在发达国家。近年来,随着出国留学人数的逐年增加,海外专业人才的队伍也日益扩大。据教育部统计,从1978年到2006年底,各类出国留学人员总数已达106.7万人,分布在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留学回国人员总数达27.5万人。以留学身份出国,目前在外的留学人员有79.2万人。此外,通过技术移民等方式,也有不少高层次人才移居海外。
党和国家一直高度重视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改革开放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大量政策,积极为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创造各种条件,一大批海外人才回国之后也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做出突出贡献。
为科教兴国战略提供了人才、智力支撑。一大批海外高层次人才活跃在我国教育、科研等各个领域,有的创建了新学科、新专业,填补了国内一些学科和专业的空白,有的在相关科学研究方面取得了国内乃至国际领先的研究成果,成为学科和技术带头人,有的成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管理人才。在高新技术产业化以及理论、制度、科技创新等方面,充分施展聪明才智。2006年1月全国科技大会上发布的“200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显示,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中有73.7%是海外回国人员,国家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中,这一比例也达到30%左右。广大海外专家还通过回国交流讲学、举办国际学术研讨会、担任专家顾问等方式,积极为国家和地方的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发挥参谋、智囊的作用,从而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参与者。
推动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据国家人事部统计,截止到2004年3月,全国创建了110多家留学人员创业园。全国留学人员创业园吸引了18890名留学人员,入园留学人员企业6005家,累计总产值达436亿元。不少企业成为高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排头兵,有些企业的核心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不仅解决了重大科技难题,也产生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这些企业不仅带来了资金、技术,更重要的是带来了新的思维、观念和管理方式。培养出一批高层次、国际化的留学人员企业家,涌现出一批国际或国内领先、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产业化的重大科技项目。从而推动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社会经济发展,促进了我国综合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创新思维化解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难题
尽管目前海外高层次人才为我国的技术进步、科技创新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例如: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比例较低,回国出入境手续较繁琐,回国创业面临资金紧缺难题、子女入学不便、引进社会科学方面人才偏少等等。这就需要我们创新思维、打破常规,化解各种难题,加快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
建立国际高层次人才网络。构建海外人才基本信息数据库,与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建立密切的联系渠道,以便全面掌握海外人才状况,提高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全面引进高层次人才。当我们从注重“招商引资”转向“招才引智”之际,应既重视自然科学方面的人才又重视社会科学方面的人才,将具有先进理念和管理经验、思路开阔、思维敏捷、具有改革、创新和开拓精神的海外人才吸纳到政府管理部门,为政府的管理工作带来新的思路,开拓新的局面,提高我国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同时,更多地向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参政议政的机会。
进一步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创业的融资机制。不少海外高层次人才具有国际经营管理经验、了解海外市场信息,掌握先进的科学技术,有的还拥有专利成果,但他们在国内投资创业的最大障碍是缺少投资资金。目前,我国已成立了海外留学人员创业专项基金。但在申请、审批方面还有待进一步简化手续。同时,应进一步健全风险投资机制,争取各种资金渠道,以直接资助、贴息贷款、风险投资等多种形式,重点扶持一批技术新、科技含量高、管理现代化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投资创办的企业。
切实维护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社会保障权益。根据劳社厅函[2001]198号规定:“对于取得国外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回国工作,凡同国内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按规定参加企业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享受相应待遇”。但是,我国的社保、医保号码是和居民身份证号码一致的。这些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人往往没有我国居民身份证,事实上无法享受正常的社会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建议向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颁发临时居民身份证,并根据此身份证号码办理相关社保、医保手续,在香港等地,临时身份证的作用与常驻身份证几乎完全一致。
在大城市多开办海外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的“双语班”。在子女教育方面,虽然我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规定,“华侨子女回国就读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视同当地居民子女办理入学手续。”但目前,还有不少地区没有相关的配套政策,要具体落实还有一定难度。随着越来越多海外高层次人才到中国讲学、创业,建议在一些海外人才相对集中的大城市,建立一些海外留学人员子弟学校,进行中西合璧的双语教学。
降低海外高层次人才到中国居住的门槛,落实华侨回国定居的权益。公安部、外交部曾颁布实施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管理办法》,对包括外籍华人在内的外国人申请“绿卡”的条件进行了规范,但不少海外人士反映申请“绿卡”的条件过于严苛,往往不适用于那些拥有先进知识和技术而没有雄厚资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同时,目前世界各国均注重人才的柔性流动,“人才国际流动”、“智力跨国流动”和“知识跨国流动”是国际科技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中出现的新趋势,这就需要我国进一步简化进出境手续,营造方便海外高层次人员往来中国的环境。
和外籍高层次人才家属提供相同便利。根据《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已加入外国籍回国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及其随行家属在我驻外使馆办妥“Z”字签证来华后,需长期居留的,可申请办理2至5年的《外国人居留许可》,需多次临时入境的,可申请办理2至5年长期多次“F”字签证。“上述人员的外国籍配偶及未满18周岁的子女可享受同等条件的入出境便利。”而《关于鼓励海外留学人员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的若干意见》则规定:对中国公民的外籍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子女,公安机关可以签发有效期不超过1年的“L”签证。这样的区别对待,给一些长期定居海外但仍持中国护照,且与外籍人士结婚的高层次人才带来极大困扰,当他们被跨国公司派到中国任职或回国创业时,其配偶和子女无法随同其到中国生活和就学。这不利于我们吸引这部分人才为国服务,建议将其配偶和子女的签证视同外籍高科技高层次管理人才家属的签证提供相同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