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先琴 通讯员董一鸣)“是合作医疗救了我一命,保住了我这个家,合作医疗真是济危解困、造福百姓啊。”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范里镇农民韩广义逢人便夸新农合的好处。他患先天性心脏病多年,丧失劳动力,家境十分贫寒,参加新农合后做了心脏病手术,补助了1万元,现在身体明显好转。因参加新
河南农业人口居全国首位,省委省政府对农村医疗问题十分重视,从2003年开展新农合试点,到2006年底,共筹集新农合基金21.98亿元,使全省享受合作医疗补偿的参合农民达4109.97万人次,补偿总金额为15.72亿元,基金支付率达到71.52%。294.91万人次享受大额(住院)补偿,达到封顶线5000―10000元补助的参合农民达13162人。基本改变了农民小病拖,大病扛的状况,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改善了农民的身体健康状况,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对此,国家统计部门曾在焦作市武陟县进行两次万人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农民患病应就诊未就诊的比例由2003年(未实施新农合前)的37.6%降到了2005年的18.7%,应住院未住院的比例由2003年的25%降到了16%,乡镇卫生院业务收入平均增长32%,门诊人次平均增长26%,住院人次平均增长30%,15个乡镇卫生院业务收入全部超过100万元,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在实施新农合的过程中,河南省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多种形式为农民服务。在全国率先实行了在县内就诊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减免、县外就诊由经办机构当即审核补偿的办法,保障补助资金及时兑现。在全省推行了“一卡通”就诊制度,打破区域及所有制界限,使参合农民能够持证在全县(市)范围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扩大了参合农民的选择范围,规范了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信阳市结合外出务工农民较多的实际,在固始县实践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在外出务工农民较集中的地方建立新农合定点医院,实现外出务工农民就地参合,就地就诊,就地报销,在全国开创了先例。在北京打工的固始县农民工刘广友,因患脑血栓住院后花了1万多元,报销6000多元。为此,他激动不已:“咱外出打工的农民可以就地参合、报销,真是又方便又省钱啊。”在实施新农合的同时,河南省还大力加强农村基础医疗设施建设。据统计,2003年至2006年4年时间,河南省共投入乡镇卫生院建设专项资金8亿多元,有1913所乡镇卫生院完成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和改造了1257个村卫生所,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条件得到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