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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经济学对个体异质行为的研究与启示

2007-08-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贺京同 那艺 我有话说
    理性人假定所隐含的同质性前提,使得主流经济理论的研究过于缺乏人格基础,复杂的经济关系被简单处理为非人格化的关系,忽略了不同个体在空间与时间上的认知与情感差异,这导致新古典理论解释力的不足。行为经济学突破了主流经济学主张共性的理论迷思,回归于个体行为的异质
性本质,从而在本质上拓展了主流经济学理论的解释能力

西方主流经济学所基于的理性人假定偏重对个体的共性描述,这不利于对日趋复杂的经济行为进行概括。行为经济学突破了这种主张共性的理论迷思,回归于个体行为的异质性本质,并巧妙地把“同质理性人”容纳为“异质行为人”的极端特例,从而在本质上超越了主流理论的解释能力。由此可认为,行为经济学绝不是区别于主流经济学的分支流派,而是主流经济学的顺承发展,它对异质行为的开创性研究,对当前经济理论的创新与实践具有深刻的触动与启示。

行为经济学向异质行为分析的回归

任何科学理论,都必然具备自身特定的逻辑起点。以新古典理论为核心的西方主流经济学,其逻辑起点是经由帕累托正式引入,并由希克斯、艾伦和萨缪尔逊规范定义的理性人假定,即通过一组严格的数学抽象来界定一个非人格化的“理性自利人”,这符合那一代经济学者对建立“富于逻辑的行为科学”的向往。从那时起直至20世纪70年代,西方主流经济学都只沉迷于对理性人模型进行量变扩张,以便尽力拓宽理论的解释范围,而对理性人的内涵与局限却没有做进一步的认识与审思。

然而近20年来,人类经济活动的日益丰富与多样化,使得新古典理论不断与现实经济世界产生矛盾与冲突,许多经济现象仅通过对理性人模型的量变扩张已无法解释,这在客观上要求经济学家必须对理论实施质变突破以适应现实。在这样的背景下,经济学家开始反思理性人作为研究前提的合理性,其中一个关注焦点就是理性人假定与心理学因素之间的关系,这为行为经济学的产生提供了契机。

行为经济学家最初并不具备宏大的理论“野心”,他们只希望从心理学中借鉴若干概念和结论来增强经济学的解释力,因而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行为经济学不过是“经济学与心理学甜蜜爱情的结晶”,是介于经济学与心理学之间的边缘学科。然而,随着对经济世界的认识不断深化,行为经济学家逐渐成熟起来,他们不再满足于止步在“心理学的经济学”这一名号之下,而是趋向于从本质上重构主流经济学赖以生存的理性人假定。

我们认为,理性人假定背后所隐含的同质性前提是导致主流经济学逐渐丧失理论优势的关键。理性人假定偏重于对个体行为的共性描述,即认为人人都是绝顶聪明的自利者,人与人之间没有任何区别,是具有完全可替代性的“经济原子”。这种假定把现实个体所应具有的异质人格剥离殆尽,并把理性人的行为特征等同于整个人类的行为特征,忽略了不同个体在空间与时间上的认知与情感差异。这样一来,经济理论的研究前提就过于缺乏人格基础,各种复杂的经济关系也被简单处理为非人格化的关系,因而新古典理论解释力的后劲不足也就不足为奇了。若想解决这个根本性问题,只有将经济学分析重新回归于个体行为的异质性本质。

“异质行为人”的概念内涵与科学依据

“同质理性人”的假设内涵涉及两层含义:第一,每个个体在他所处的环境中都能根据自身的利益理智地行动;第二,每个个体都具有完全自利的偏好。相对于此,可将行为经济学的基本假定概括为“异质行为人”假定。由于行为经济学本身尚处于快速发展之中,因而并未形成对“异质行为人”的规范定义,但对照“同质理性人”的两层含义,“异质行为人”的概念内涵也可粗略概括为两点:第一,个体是有限理性的,可能无法对外部事件与他人行为形成完全正确的信念,或无法做出与信念相一致的正确选择,而这将导致不同个体形成异质的外部信念和行动;第二,个体不是完全自利的,可能还具有利他偏好,在一定程度上会对他人的行为与行为结果进行评估,但不同个体会对他人行为产生异质的价值判断。这两个有关行为异质性的假设,看起来还很笼统,但在异质行为分析的道路上已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如何对“异质行为人”进行合理而不失简约的刻画,并保证以它为前提的经济模型在数学上不丧失可解析性,是目前的一个开放性课题。

将个体异质行为纳入经济学的分析体系,意味着在经济学假定中恢复个体本来具有的丰富人格。虽然前面提到,把行为经济学等同于“经济学+心理学”过于武断,但心理学却可为重塑个体的真实人格提供科学依据,从而为规范“异质行为人”的定义提供可能的理论工具。

斯密就已注意到心理学在刻画个体行为人格特征方面的作用,在《道德情操论》中,斯密认为人类的一切行为都是情感与理智的斗争产物:虽然行为动机由情绪主导,但人们却会在理智的驱使下“审视自己的每一步行动”。在对自我控制、过度自信和利他主义的论述中,斯密的许多观点甚至与当代行为经济学不谋而合。然而,在随后的一百多年里,斯密的后继者们并未在这条道路上开拓下去。他们认为,纯粹的“研究逻辑行为”的经济学不应把自身的理论立足于“尚未成熟”的其他学科,因此经济学开始与心理学分道扬镳,而经济学中本来隐含的人格异质性命题也从此销声匿迹了。

直至20世纪50年代,认知心理学的兴起和成熟使这种现象得以改观。认知心理学将人脑看做一个从“感觉”到“反应”的信息认知系统,包括“感觉”的输入、变换、简化、加工、存储和使用的全过程,而“反应”则是该认知过程的最终产物,并以一定的行为表现出来,故而认知的差异性将决定行为的异质性。这样,心理学就为经济学考察人类经济行为的异质性提供了坚实的科学依据。

行为经济学不但从心理学中找到了对行为异质性的理论支持,而且还大量借鉴了心理学中的实验方法。回溯行为经济学的早期研究,许多重大理论发现都有赖于心理学实验的结果,由此所形成的实验经济学也成为行为经济学的重要实证基础。然而需要强调的是,心理学并不是揭示个体异质行为动机的唯一工具。时至今日,一些超越心理学的理论工具正逐步得到采纳,其中包括神经科学、生物学等学科对经济学的渗透,并通过计算机模拟和人脑扫描等方法来探寻个体异质偏好的原始形成机制。行为经济学通过这些理论工具,使其前提假定更加符合“人类真实的动机与行为”,而不再拘泥于同质理性的先验假定。

异质行为分析的理论意义与现实价值

毋庸置疑,行为经济学对个体异质行为的分析,无论对经济理论的自我发展还是现实应用都具有重要的研究启示。

个体行为的异质性对经济学研究的理论意义在于,它使主流经济理论得以在本质上超越自身对真实世界的解释能力和范围,并为经济理论的内省与创新提供更切合实际的逻辑起点。当前主流经济理论所基于的同质理性假定,是对现实个体的“极端要求”,它只能是现实中极少出现的一种假想状态,其中所有个体都以相同的方式对外部经济环境进行反应。行为经济学则强调,对行为的分析应以行为的真实心理形成机制为基础,不能以主观的先验假定为依据,而个体行为的心理形成机制又是一种个体化过程,不能被他人所替代,所以异质化就成为个体行为的基本特征之一。这样,作为极端情形的同质理性就自然被容纳为异质行为分析下的一种特例,即如果在经济分析时不考虑个体行为的异质性,理论就自然退化为以同质理性为基础的主流新古典理论。这表明,行为经济学并未否定主流经济学的理论逻辑,而是使后者成为它的特例情形和参照理论。由此笔者以为,近20年兴起的行为经济学并不是区别于主流经济学的分支学派,而是主流经济学进行自我质变突破的尝试。行为经济学从主流理论中力辟而出,又试图涵盖主流理论,它是主流理论未来的可能发展方向。

异质行为分析对我国转型条件下的各种社会经济问题的分析与解决,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和借鉴意义。主要可归纳为两点:

其一,异质行为假定更适合对我国当前整体经济行为的深入研究。主流宏观经济学对整体经济行为的研究方法是通过考察经济变量的总量或平均量来进行分析,其暗含前提是不考虑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性。然而在我国当前的转型经济条件下,经济体制改革浪潮给社会生活带来的各方面冲击,使得各社会主体的利益诉求及价值观念出现多样化趋势,由此所形成的异质偏好及其综合效应很可能对总体经济结果产生深刻影响,因而传统宏观经济理论可能无法充分解释当前诸多总量经济现象,比如消费低迷、过度投资等。而异质行为假定却恰好为解释这些“异端”现象提供了一个可能的视角。

其二,异质行为假定使得经济学得以对异质个体的互动与博弈进行研究,这对我国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当前我国改革已进入关键阶段,协调经济社会的利益格局、保证经济增长的成果惠及所有社会成员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传统经济理论假定个体具有同质的偏好和行为能力,因而只要每个个体都能实现利益最大化,就达到了所有个体都能接受的利益均衡。然而现实中,各群体争取自身利益的能力非常不同,这种异质性导致仅按利益最大化原则无法达成各方都能接受的均衡结果,必须兼顾公平、正义等社会目标,这在传统经济理论体系内是无法承载的。以异质行为假定为基础的行为经济学,可以有效涵盖对各利益群体不同行为能力的分析,并尊重不同利益群体的偏好需求,从而给出能合理协调各方利益、体现社会公正等目标的制度安排建议。(作者单位: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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