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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将公共文化设施还给公众

2007-08-09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编者按: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近些年,由于经费不足等多方面原因,一些地区将公共文化设施出租或挪作他用,公共文化设

施中挤进了一些与文化场所不相协调的经营项目,不仅影响了文化场所的形象,也影响了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公共文化设施作为传播、传承、普及公民文化的载体,是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保障,公共文化设施的好坏直接影响公民应有的文化权益的实现。沈阳市从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高度,积极解决公共文化设施被出租、挪用的问题,收复文化失地,将公共文化设施还给公众。沈阳市的做法值得称道和借鉴。

本报讯(记者苗家生、毕玉才)位于沈阳市南湖的一处颇为气派的餐饮场所,昔日门庭若市的景象已不见了,如今这里已经停业,沈阳市青少年宫正在通过法律程序收回4160多平方米原本属于自己的“领地”,使它重新成为青少年的活动场所。沈阳市在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过程中,积极解决部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和青少年宫(简称“三馆一宫”)被出租、挤占、挪用的问题,收复文化失地,将公共文化设施还给公众。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清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市33家单位被挤占的1.36万平方米公共文化设施全部收回,清退率达100%。

由于历史原因,沈阳市的文化馆、图书馆(少儿图书馆)、博物馆、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设施不同程度地被出租、挤占、挪用,弱化了“三馆一宫”应有的功能,影响了城市的文化形象和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也阻碍了文化事业改革和发展的进程。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沈阳市委、市政府作出“全面清理、恢复改造市、区两级‘三馆一宫’等公共文化设施”的决定,市委书记陈政高多次强调要抓紧收复文化失地,归还文化权益于民。据沈阳市文化体制改革办负责人介绍,清理、恢复改造“三馆一宫”主要有三项任务:一是恢复被挤占、挪用的公共文化设施。对属于公益性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青少年宫中被挤占或挪作他用,脱离主业,改变其公益性质的场地进行全面清理,恢复其原来状态。二是改造“三馆一宫”公共文化设施。在恢复场地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三馆一宫”的建设标准,对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青少年宫的硬件设施进行改造和完善,提升服务功能。三是加快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保持公益性质不变,继续加大政府投入,保证人员和正常事业经费,积极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入文化事业单位;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内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三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发挥公共文化设施职能,积极拓展文化服务项目,创新文化服务方式,满足群众文化需求。

为了掌握“三馆一宫”被挤占、挪用的底数,沈阳市文化体制改革办深入到13个区、县(市)和市直相关的54家文化单位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市和区、县(市)成立了清退工作组,按照“讲理、讲情、讲利、讲法”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清退工作。于洪区把清理被挤占、挪用的“三馆一宫”作为“文化强区”的突破性工作,不但提前完成了清退任务,而且还加紧恢复场馆功能,积极探索创新文化服务项目,先后投资2000多万元,改建、新建乡村文化广场、区辖“两馆一宫”设施,积极开展“大众广场文化”活动、“精品节目巡回演出”、文化大篷车“希望田野行”活动,形成了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屯)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铁西区在清理、恢复改造“三馆一宫”等公共文化设施的同时,积极推进文化事业单位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实行了竞聘上岗和干部交流,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对全区“三馆一宫”的80多名在职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为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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