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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三大民主

2007-08-3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这是《古田会议决议》手抄件。新华社发(资料照片)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部实行的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是人民解放军建军的一项原则,也是军队政治工作的基

本原则和优良传统。

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建军初期,就建立了军队内部新型的官兵关系和上下级关系。1927年9、10月间,毛泽东领导湘赣边界秋收起义部队进行三湾改编时,宣布实行军内民主制度,规定官兵待遇平等,经济公开,士兵有开会说话的自由;团以下各级建立士兵委员会,士兵委员会代表士兵利益,参加部队管理。1928年11月25日,毛泽东在写给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报告中提出:“中国不但人民需要民主主义,军队也需要民主主义。军队内的民主主义制度,将是破坏封建雇佣军队的一个重要的武器。”1929年12月,《古田会议决议》规定:官兵之间只有职务的分别,没有阶级的分别;实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生活,坚决废除肉刑,禁止辱骂,让士兵有说话的权利,反对打击报复;克服极端民主化,保证民主生活的正常开展。抗日战争时期,全军各部队运用整风的方法,通过召开民主会议,检查官兵关系,纠正军阀主义倾向,开展尊干爱兵运动,增进亲密友爱的情谊,加强内部团结,部队民主生活有了进一步发展。解放战争时期,全军开展了新式整军运动,普遍采用民主的方法,进行阶级教育,整顿组织,检查工作,评议党员和干部;在练兵中实行官教兵、兵教官、兵教兵,评教评学;在作战时,发动群众讨论如何完成战斗任务。新式整军运动,是一次有领导有秩序的大规模的民主整军运动,进一步推动了部队政治、经济、军事三大民主的发展。1948年1月30日,毛泽东总结军队开展民主运动的经验,为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起草了《军队内部的民主运动》的指示,将军队内部的民主生活概括为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并指出:“部队内部政治工作方针,是放手发动士兵群众、指挥员和一切工作人员,通过集中领导下的民主运动,达到政治上高度团结、生活上获得改善、军事上提高技术和战术的三大目的。”从此,军队内部的民主生活更加制度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人民解放军开始进行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的建设。为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和发扬军队的民主传统,1960年9月,中央军委扩大会议把“贯彻群众路线,发扬三大民主”写进《关于加强军队政治思想工作的决议》,并具体规定了实行三大民主的内容。1987年1月,中央军委在颁发的《中央军委关于新时期军队政治工作的决定》中强调,三大民主是军队民主生活的重要内容,要保证官兵政治上的民主权利,发挥官兵对部队经济生活的监督作用,在作战、训练和各项工作中发动官兵献计献策,造成浓厚的民主气氛。1991年1月,中央军委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把民主制度建设列为军队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各级政治机关的重要职责。

三大民主在长期的革命战争和军队建设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它从根本上改变了旧军队官长压迫士兵的不平等关系,废除了旧军队的管理制度和带兵方法,建立了新型的官兵关系,使官兵之间、上下级之间达到了高度的团结。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随着军队现代化和官兵政治文化素质的提高,发扬民主的条件将更加充分,军队内部民主生活将更加丰富和成熟。(新华社北京8月2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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