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公民道德建设的重大创新

2007-09-0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我有话说

9月1日,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通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媒体,刊登了308位道德模范候选人的事迹,面向社会进行公示。组委会同时刊登了全国道德模范选票、投票规则,接受公众投票。目前,全国各地的广大群众正在积极参与投票,把投票的过程转化为学习的过程,使道德模范的高尚品德行为成为自己的榜样。富于群众性

和权威性的评选活动,再次在全社会掀起了“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新热潮。

这次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是中央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引导全社会学习道德模范、提升道德水平、凝聚道德力量有着重大意义。《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实施六年来,我国社会各个方面涌现出越来越多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模范人物。这次评选活动,既是对六年来公民道德建设的检阅,也是对今后公民道德建设的引领。自7月底活动开展以来,各地群众踊跃参与,纷纷以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形式,推荐自己身边的道德模范。这些楷模分布在社会的各行各业、基层单位、街道社区,无论是风华正茂的青年学生,还是年届耄耋的退休老人,他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的道德精神,都深深打动了人们的心灵。将他们的感人事迹和高贵品质展示出来,发挥其引领作用,必将有力地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必将有力地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将有力地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百行以德为首。”在源远流长的中华文明中,对道德情操的完善和不懈追求乃是我们引以为傲的优良传统和精神财富。“天生?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事利国者行无邪。”道德的力量不仅显现在个人日常的生活之中,而且凝聚和体现在典章制度、机构设置以及国家治理等公共领域。树立道德典范,弘扬社会正气,是社会进步的历史经验,也是我们继往开来的现实责任。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公民道德建设。党的三代领导集体都对公民道德建设作出了重要指示和部署。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精心筹划,在弘扬传统美德、体现时代精神,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上取得了巨大成就:《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重大文件陆续颁布,“公民道德宣传日”等一系列重要活动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日益深入人心,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蔚然成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呈现出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不断融合,成为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发展的鲜明特征。

公民良好道德的养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公民道德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靠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协调配合,要靠教育、法律、政策和规章制度综合发挥作用。在公民良好道德的养成过程中,树立道德楷模,充分发挥道德楷模的示范带动作用,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这次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一次重大创新。我们相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这次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一定能圆满成功。我们也相信,以这次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不断探索新途径,总结新经验,不断创造公民道德教育的好方法好模式,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感召力,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一定能够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就。

金秋十月,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将在北京隆重召开。在这重要时刻,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火热开展,为党的十七大营造了文明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期待着广大群众继续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姿态参加评选,将这次活动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办出实效。

道德模范是我们社会的英雄。鲜花献给你们,赞歌献给你们!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