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4日电(记者袁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今天在此间表示,要真正选任一批敢于说真话,敢于主持公道,深受群众信赖的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给审判事业注入新鲜血液,给司法民主建设带来勃勃生机。
目前,全国共确定了五万多名人民陪审员。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及时做好人民陪审员的补充和更换工作,基层人民
曹建明对选任人民陪审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注意吸收社会不同行业、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民族的人员,充分体现人民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二是要把好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关,优先考虑那些文化素质高,特别是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三是要认真审查被选任对象的道德品质、工作态度等条件,尤其是要严格把握“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这一道德标准。
今天结束的第一次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已就完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制度的三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讨论,在经过修改后将公布实施。
曹建明强调,制定这些文件的目的是要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一方面,要求职业法官必须尊重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的审判权。在审判活动中,法官可以与人民陪审员进行法律适用的交流和讨论,但不能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民陪审员。另一方面,也要加强管理,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应当遵守法官履行职责的规定,保守审判秘密,注意司法礼仪,确保司法廉洁,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