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10日电(记者倪迅)中央纪委、监察部在2004年和2005年,对派驻中央国家机关56个部门的纪检组和监察局全面实行了统一管理。
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主要是为了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这是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
派驻机构认真贯彻中央的改革要求,把加强监督作为第一位的职责,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形成了加强监督的一些新方法和新措施,强化了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
三年来,派驻机构发挥决策监督的保障作用,提出改进工作的书面建议有545项被驻在部门采纳,促进了中央重大决策和部署的落实,保证政令畅通。
在行政权力的监督方面,深入推进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56个派驻机构驻在部门共取消行政审批项目848项、合并102项、下放127项,同时完善审批方式,加强后续监管。
在资金使用的监督方面,积极推进财务改革,派驻机构驻在部门全面推行部门预算管理,有的部门实行了预算公示制度。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继续清理“小金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认真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有的开展了任中审计,注重把审计结果运用到干部选任和奖惩中去。44个派驻机构协助驻在部门建立了财务、审计和重大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等监督机制,有的协助驻在部门建立了财务结算中心,切实加强了对部门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协助驻在部门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普遍建立政务信息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47个部门制定了政务公开办法,13个部门已经建立政务公开大厅或行政服务中心,有的部门实现了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对权力运行进行实时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