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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新政策惠及亿万农民

2007-09-1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新华社记者江国成 张毅 我有话说

国务院最近决定安排2000多亿元资金,用于今后8年延长退耕还林补助期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问题。这项新政策将使中西部地区1.24亿农民直接受益,对加快中西部地区生态建设,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影响深远。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金祥12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党中央、国

务院最近作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重大决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它有利于加强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有利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有利于推进扶贫开发,更好地解决民生问题。

退耕还林工程是我国政策性最强、投资最大、涉及面最广、群众参与程度最高的一项生态建设工程。工程自1999年开始试点,2002年全面启动。实施范围涉及2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200多万农户、1.24亿农民。

全国已完成退耕还林造林1.39亿亩、荒山荒地造林2.05亿亩、封山育林0.2亿亩,改善了中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退耕还林以来8年间,通过大规模还林还草,工程区森林覆盖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其中,内蒙古提高近4个百分点,陕西延安提高约25个百分点。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明显减轻。

退耕还林不仅改善了当地农民的生存条件,也让老百姓看到了致富的希望。革命老区延安在退耕490余万亩后,加快开发苹果、红枣等优势农产品,并通过新修农田、发展节水灌溉等措施,使全市粮食总产量从以前正常年份的6亿公斤左右提高到2005年的近7.5亿公斤,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98年的1356元增加到2005年的近2200元。

虽然退耕还林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问题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工程区生态环境虽有局部改善,但仍十分脆弱,稳定性还比较差;退耕还林工程营造的林木大多还处在未成林或幼林阶段,短期内难有经济效益;退耕农户大多还缺乏增收的门路,解决长远生计问题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

随着退耕还林补助政策陆续到期,如果停止钱粮补助,部分退耕农户的生活会受到很大影响,一些农户将重新返贫,退耕还林成果很难巩固。

对此,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决定。这既是巩固生态建设成果、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困难和长远生计的重要决策,也是加强“三农”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大政策。

在今后一定期限内,国家将继续给予退耕农户适当补助,改善退耕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实施退耕还林政策和中央支农惠农资金,推进退耕还林地区的农业结构调整、改善基础设施,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退耕还林新政策对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加快中西部地区的发展意义重大。退耕还林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工程,国家新增资金中绝大部分将投入到中西部地区,这将有利于中西部地区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改善环境、增加投资、扩大消费,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8年来,中央财政已累计投入资金1300多亿元,平均每个退耕农户获得补助3500元,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华社北京9月1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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