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今年以来,湖北某市投入5000多万元,为市民办实事20多件,受到了市民的交口称赞。这些实事包括为市民改厕所、添路灯、铺设下水管、改造“泥巴”路等,都是十分琐碎的“小事”。从“小事”入手,谋和谐发
其实,“小事”不小。常言说得好: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该市办的这些实事,看起来是零零碎碎、甚至微不足道的“小事”,但都是民生所依、民心所系,事事牵动人心,件件关乎百姓,有的还是困难群体眼巴巴等待解决的急事、难事、烦心事,甚至是长期困扰他们的老、大、难问题。抓好了这些“小事”,老百姓过日子顺心、舒心,安居乐业,社会就安定、和谐。
“小事”里面有民心。古人说:“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狠抓“小事”不放松,抓出了老百姓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真正令百姓欢欣鼓舞。维护好由“小事”构成的群众利益,让日子过得顺心一些、舒心一点,不仅是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也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民有所盼,我有所办。做到这一点,不仅是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也关系到一个地方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小事”里面有大局。从“小事”抓起,不仅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有些地方对此认识不透,对解决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小事”重视不够,缺乏热情,而对上大项目、建大工程兴趣大、热情高、劲头足。于是,就在一些方面出现了不和谐的现象:一边是车水马龙的大马路,一边是坑凹不平的“泥巴”路;一边是流光溢彩的高楼大厦,一边是破破烂烂的棚户区;一边是宽阔大道的整洁、靓丽,一边是背街小巷的脏、乱、差。每每看到这种反差,总有一种如鲠在喉的感觉。
“勿以善小而不为”。上一些大规模的项目、建一些重点的工程,是加快发展的需要,但也必须兼顾细小的关系民生的问题。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因此,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中,相关政府部门在制定发展规划时,既要重视经济发展,为社会提供和创造更为丰富的物质基础,同时还要坚持以人为本。
从“大”处着眼、“小”事入手、“难”处着力、“细”处传情,这不仅是一个工作方法问题,也是对群众的态度和感情问题。想群众之所忧,急群众之所难,不遗余力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分享改革发展所取得的成果,既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