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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更多的路边摊拥有“城市户口”

2007-09-1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安徽邓学志 我有话说

一周以来,一则消息在河南省郑州市众多马路小摊贩之间广为传播:来自郑州市城管执法局的消息称,该局已经制定了路边摊“禁改限”的管理方案,目前正在等待市政府的批准。这个方案如经批准,政府将划出特定区域,在特定时间内允许小贩摆摊经营。(9月4日《中国青年报》)

如今,在城市工作中一直存在着一个

误区。这就是常常过于强化城市管理者的角色,淡化了城市经营者的意识。正是这个原因,在路边摊的“放”还是“禁”的问题上,不少城市总是习惯于从管理的角度来考量,将管理方便与否而不是城市和市民需求与否作为取舍的标准,由此也将本应是和谐相处的城管和摊贩,推向了对立,进而出现了不少问题。

由路边摊组成的街头经济、路边经济,尽管看起来很不起眼,但却是城市中不可或缺也是具有城市特色的部分之一。就现实而言,路边摊是一个城市显性的需求诉求表达形式。经过二十多年市场竞争,现存的路边摊,其实已经成为满足城市需求的有效补充。与此同时,它也是城市里一部分无技术、少资金的市民的就业之路。

然而,城市街头和路边这个就业的“大市场”却没有得到合理有序的开发,路边摊一直因为没有取得“城市户口”,而总是处于被依法取缔、依法打击的困窘境地。这就是路边摊屡禁不绝,城管和摊贩对立情绪越来越严重的内在原因。

不管是满足城市需求,还是促进弱势群体自主就业,都是每一个城市的头等大事。一个宜居的城市,不仅应该为市民提供一个整洁有序的工作生活环境,更应该成为市民根据城市需求自主就业的载体,缺失了哪一个方面,城市功能都是不完整的。从经营城市的角度来看,开发城市需求,增加就业机会,搞活城市经济,或许是最重要的。由此看来,街头经济、路边经济,应该是每一个城市都必须要给予足够重视的一大经营资源,不管对它的开发利用有多大的困难,我们对之都只能是促进而不是消灭。开发利用好了这个资源,就会满足市民需求,促进市民就业。面对路边摊,经营和管理应该要齐头共进,管理不应该成为取缔经营的借口,而应该服务于城市经营。或许这样做,会给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付出一定的成本,但这样的成本,是城市经营必须要付出的。

从这个角度来审视,对城市路边摊“禁”改“限”管理举措,就有了很强的现实意义,因为它找准了城市管理和城市经营二者的结合点。通过定时间定地点定摊位,给了路边摊一个合法的身份,让它们由城市中的“黑户头”,变成了拥有“城市户口”的“合法居民”。这样做,不仅使路边就业变成了合法就业,开发了就业资源,保障了城市需求,而且可控的路边摊,也使得管理更为有针对性,理应是城市管理和经营上的一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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