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会成立于1904年3月10日,这是红会系统和学界一致的看法,已成定论。但新近由中华书局出版的台湾学者张建俅先生所著《中国红十字会初期发展之研究》一书提出了不同意见,认为民国元年即1912年9月29日,中国红十字会在上海租界工部局议事厅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0月30日,为了结合国内各种红十字团体,
首先,在作者看来,政府的立案,使中国红会成为“正式合法的社团”。人们自然质疑,难道立案之前它是非法的吗?事实上,政府眼中的中国红会,从来都是合法的,此时红会之所以呈请立案,众所周知,是“改朝换代”造成的,民国新建,自然有必要取得新政府的认可,维持它的合法存在,使自身的合法地位得以延续。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其次,国际承认,对红十字会这样具有国际性的慈善组织来说固然重要,但作者忽视了一个基本逻辑,即先有了红十字会,然后才谈得上争取国际承认。换句话说,国际承认并不是中国红会成立的前提,而是“后果”。那么,国际承认具体在何时?是1912年1月12日;中国红会出席第9次万国红十字大会又在何时?是1912年5月7日至17日。而被作者视为中国红会“宣告正式成立”的统一大会,则是1912年10月30日。明眼人一看便知,作者犯了“倒因为果”的常识性错误。而这一错误,恰恰证明了国际承认并非“中国红十字会正式成立的关键”,同时也证明了中国红会在1912年之前即已存在。
再次,制度确立,也不是如作者所说“是在民国元年通过《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确定下来”的,在此之前,即有《上海万国红十字会暂行简明章程》(1904年)、《中国红十字会试办章程》(1910年)的制定。尽管它还比较“简明”、幼稚,但也正因为如此,才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民国元年通过的《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正是中国红十字会由不成熟逐渐走向成熟的标志,而非其“正式成立的关键”。至于会员,在民国元年之前,就有名誉会员、特别会员、正会员名目,并在1911年举行了大规模的征集会员活动。作者既然承认“会员”不是从民国元年开始的,却依然将此作为“民国元年(1912年)才是中国红十字会正式成立的关键”性的证据,岂不是等于自我否定?
最后,再看看作者视为“中国红十字会宣告正式成立”的标志性事件――统一大会。中国红十字会之所以要召开统一大会,是因为红十字会内部出现了不和谐、不统一的局面,需要统一意志,而不是为了组建中国红十字会。换句话说,中国红十字会早已存在,从上海万国红十字会,到大清红十字会,它的“唯一”地位是毋庸置疑的。但辛亥革命爆发后,这种“统一”的局面被打破,广东红十字会、中华红十字会、粤东红十字会、济群红十字会等“冒”了出来,许多慈善团体也纷纷打出红十字旗号或赤十字会旗号,一时红会林立,蔚为壮观,也造成一定程度的混乱,不符合国际红十字运动的基本原则,即任何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在民国诞生的新的条件下,红十字会作为“世界万国唯一慈善事业,民国成立,一切政治机关莫不革故鼎新,期与东西各国齐驱并驾,则此重要之慈善团体,亦安可不正厥名义,求合乎世界大同?此本会之所以急谋统一也”(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66页)。这才是统一大会召开的原因所在。通过统一大会,使中国红会告别了“散漫”,实现了“统一”,这在红会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由上述分析可见,张著的观点实在难以自圆其说。而中国红十字会成立于1904年说之所以得到学界的认可,自然有其合理性。作为标志性事件,这年3月10日,为援救日俄战争中被难同胞,中、英、法、德、美五国代表会集于上海英租界公共工部局议事,宣告上海万国红十字会成立。虽然名义上系五国“合办红十字会”(《申报》1904年4月10日),但因“在中国地方创始承办,中国遂永有红十字会主权”(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第9页)。也正因为如此,人们才有理由把1904年3月10日上海万国红十字会组建日视为中国红十字会的诞生日。“联合”不过是权宜之举,中国红十字会理所当然要走“自立”之路,7月12日在制定《上海万国红十字会暂行简明章程》时就特别强调:“至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应由华董另拟,呈候咨部核奏,请旨饬行,合并声明。”(同上第30页)等于旗帜鲜明地打出了“中国红十字会”的旗号,它意味什么,不言而喻。1907年7月救护日俄战灾的使命完成,上海万国红十字会“解散后,中国会员遂于上海开会,议决另行组织中国红十字会,以为久远之计。适商约大臣盛宣怀驻沪,遂公推为会长”,中国红十字会由此走上独立发展的道路。此后,尽管名称有所变更,但从上海万国红十字会,到中国红十字会,到大清红十字会,再到中国红十字会,都是一脉相承的。说中国红十字会成立于1904年,并无不妥。(作者单位:苏州大学历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