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荷兰为打破欧盟制宪僵局预热

2007-09-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驻布鲁塞尔记者 李力 我有话说

荷兰首相巴尔克嫩德在9月21日的内阁会议后对外界宣布,由于正在谈判中的《欧盟宪法条约》改革草案将不再具有宪法性质,因此未来荷兰将不再选择公民投票方式批准改革后的条约,而采用议会通过方式完成对新版条约的审批程序。荷兰的这一决定对欧盟无疑是个利好消息,使欧盟诸国旨在拯救欧宪条约的“路线图”看到了曙光。

欧盟成员国2004年于罗马正式签署《欧盟宪法条约》(以下简称《条约》)后,荷兰政府按照自己的选择于2005年6月1日组织公民对《条约》进行了全民公投。令荷兰政府始料不及的是,荷兰民众以62%反对的投票结果否定了《条约》,使荷兰继法国之后成为第二个公投否决《条约》的欧盟创始成员国,也由此引发了欧盟历史上最为严重的制宪危机,一体化进程严重受挫,不得不进入了长达两年的“反思期”。

在此期间,欧盟为尽快扭转局面,走出制宪危机的阴影,保证扩大后的欧盟维持起码的决策与行动能力,历任欧盟轮值主席国都做出了巨大努力,推动重启旨在改革《条约》的谈判,以期尽快就新版《条约》方案达成协议。

2007年3月25日,欧盟利用纪念《罗马条约》签署50周年之际发表《柏林宣言》,将2009年6月的欧洲议会选举作为打破制宪僵局的最后期限。根据新的批约“路线图”,欧盟各国于7月23日在布鲁塞尔启动政府间会议,讨论欧盟新《条约》文本,并力争在今年10月中旬以前拿出新版《条约》文本,以供届时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召开的欧盟峰会最终敲定。按照《罗马条约》的精神,欧盟将以一个涵盖《欧盟宪法条约》核心内容的“基础条约”取代欧宪,该条约将使欧盟拥有“更有效的决策机制”,保留《欧盟宪法条约》中有关延长欧盟轮值主席国任期、设立欧盟外长职务、扩大多数表决范围等项有利于提高欧盟决策和行动能力的内容。

但俗话说,解铃还须系铃人。从2004年11月11日立陶宛议会率先批准《条约》算起,欧盟25个成员中至今已有17国表态,除法、荷反对外,立陶宛、匈牙利、斯洛文尼亚、意大利、希腊等15国已投赞成票。即便在法、荷否决《条约》后,拉脱维亚、塞浦路斯、马耳他、卢森堡、比利时和爱沙尼亚6国仍按原计划顺利完成了对《条约》的审批程序。因此,未来《条约》能否获得新生,将取决于尚未完成审批程序的波兰、英国和爱尔兰等国的态度。

在这种情况下,荷兰政府宣布将改由议会完成审批程序,无疑将减少难度,避免重蹈首次公投失利的覆辙。尽管荷兰反对党在参议院中拥有多数,使用议会表决能否完全保证新《条约》通过仍是个问号。但与全民公决方式相比,毕竟难度不同,荷兰政治家们将不得不考虑再次否决《条约》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以及荷兰在欧盟内承担的历史责任。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荷兰政府日前的决定还是为《条约》修正草案的前景带来了些许曙光。(本报布鲁塞尔9月22日电)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