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26日电(记者张莹)日前,卫生部网站公布了《院务公开目录(征求意见稿)》,向各级医疗单位征求意见。
意见稿要求医疗机构向患者公开各项服务价格,具体包括药品价格,医用耗材价格,住院病人每日费用清单,以及门诊费用清单等,可以采用公示栏、电子屏、提供查询服务等公开方式。
意见稿同时要求
《院务公开目录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明确,医院要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规定,除涉及国家、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外,一律要列入院务公开目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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