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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产品质量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2007-10-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郝亚琳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10月2日电(记者郝亚琳)出口食品包装全面实行了100%加贴检验检疫标识、出口食品原料备案基地已清查完毕44.5%、农产品批发市场监测率已达到71%……正在全国范围内大力开展的产品质

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已取得了积极的阶段性成果,12项“100%”目标正稳步推进。

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表示,随着专项整治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全社会的质量意识进一步提高;各级执法部门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大大增强;广大企业作为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明显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质量意识被充分激发,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主动关心质量、关注质量。国际社会也普遍认为中国政府正在为保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作出积极努力,正在重建食品安全行业信誉,体现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坚决态度和坚定信心。

从召开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到发布《中国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从成立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到开展为期4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短短两个月内的一系列强硬措施,突显了我国政府狠抓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坚定决心。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多年来,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一整套较为完整的符合我国实际的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同时也建立了一套加强产品质量,特别是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机制。

一是实行了市场准入制度,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的产品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即进行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实行强制性的认证管理。二是实行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制度,每年对重要产品、敏感产品实行国家监督抽查,抽查结果向社会和媒体公布。三是实行严格的产品出厂检验制度,确保进入流通环节的产品质量安全。四是当产品进入到流通环节,发现有缺陷、不合格的,实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目前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儿童玩具召回管理制度已正式实施。

与此同时,国家质检总局还大力加强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的建设。这一系统对产品质量从出厂到被消费者购买实行全过程追踪,消费者还可以对产品的所有信息实行查询和追溯,真正做到了从源头抓质量。

在进出口食品方面,国家质检总局全面加强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对出口食品大力推行“公司+基地+标准化”的生产管理模式,对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基地实行检验检疫备案管理,完善种植养殖基地的动植物疫情疫病监测体系和农兽药残留监控体系,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行卫生注册登记制度,切实从源头保障出口食品的质量安全。

通过这些努力,近几年来,我国的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高:原材料和装备类产品质量大幅度提升,消费类产品质量和档次大幅度提高,高新技术产品性能明显提高,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

国家质检总局对食品进行的国家监督抽查显示,食品合格率达到85.%,米、面、油等事关百姓日常生活的产品合格率已经达到91.5%。出口食品在近几年都保持了99%以上的合格率。

此外,我国还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各国共同应对食品安全问题。

近年来,国家质检总局与美国、日本、韩国、欧盟及其成员国等在消费品安全领域内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与沟通机制,并先后与美国、加拿大、巴西、阿根廷、智利、日本、韩国、蒙古、马来西亚、泰国、越南、欧盟及其多个成员国建立了食品安全合作机制。质检总局还积极参加相关国际会议,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2006年参加的食品安全会议和双边技术会谈达到200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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