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书屋”建设工程是中央确定的重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自2005年实施以来,在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本报昨天和今天报道了山东、甘肃等地近年来积极实施“农家书屋”建设工程的进展。“农家书屋”满足了农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丰富了他们的精神世界、有效推进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目标,实现这个目标离不开生产发展的经济基础,离不开先进文化的积极引导。在当前全球化、信息化和网络化的时代,文化交流与知识共享意味着发展的条件和机遇。应当看到,当前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农民获取知识和信息的渠道还很有限,如果不包括学生课本,我国农民人均拥有图书量才0.1册,借书难、买书难、看书难的现象在很多农村特别是在西部边远地区仍然普遍存在,有限的图书资源难以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因此,积极做好“农家书屋”建设工程,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一项既紧迫又具有长期发展意义的重大任务。建设“农家书屋”能够为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文化交流搭建平台,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权益,为他们参与社会发展进程创造机会,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工作,一定要抓紧做好。
我们欣喜地看到,目前,全国已建成各类“农家书屋”一万余家,推荐各类适农出版物4400多种。农民们高兴地说,“农家书屋”是拐杖,它正帮助农民走向文明和富裕;“农家书屋”是桥梁,它通向文明、和谐的新生活;“农家书屋”也是窗口,它让广大农民群众看到外面的世界,感受到文化生活的美好,增进了创造幸福生活的信心和动力。
推进“农家书屋”建设工程,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通过大力推广和宣传,提高公众和组织的参与热情,让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支持“农家书屋”建设工程的深远意义;要在深入了解农民文化生活需要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满足农民多样化的文化需求;要注重制度建设,在保持“农家书屋”的公益性不变的基础上,也要尝试通过多种经营,实现其可持续运转。
知识能美化心灵,知识能改变命运,知识也能创造和谐。在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的道路上,“农家书屋”建设工程的实施已经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我们要将这项工程不断推进,以书为媒,打破沟通的壁垒,让广大农民群众共享知识和文化,和全社会一道共同创造和谐社会的美好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