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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有所医”并不遥远

2007-10-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齐芳 我有话说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进构建和谐社会。十七大

代表、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高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其中,实现‘病有所医’是一项重要目标,这既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国家的发展和民族的未来。为此,必须加快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

高强表示,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需要借鉴国际有益的经验,也必须立足中国国情。我国人口众多,地域辽阔,人均经济发展水平低,城乡发展不平衡,居民收入差异大。这种基本国情,决定了在我国实现“病有所医”,必须努力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适应不同需求、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障制度。

胡锦涛同志在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高强认为,这是符合我国国情的重大决策,为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方向。

高强说,加快建设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应该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使人民群众共享卫生改革发展成果;二是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强化政府的责任,加大政府的投入,严格政府的监管,促进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公正、公平。同时,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三是统筹兼顾,把完善体系、健全制度与解决当前突出矛盾紧密结合起来。既要明确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的方向目标和基本政策,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又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实问题。

高强表示,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必须坚持四大体系同步改革、同步发展。所谓“四大体系”,就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医药供应保障体系。这四大体系环环相扣、紧密相连、缺一不可,必须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公共卫生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大力发展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夯实医疗卫生服务基础;改革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加政府投入,维护公益性质,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加强监管,提高服务质量,控制服务收费,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努力发展覆盖城乡居民、多种形式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合作医疗,降低群众就医负担,维护参保者利益。医药供应保障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照安全、有效、经济和中西并重的原则,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并采用适宜的政策保证廉价基本药物的生产、流通和临床使用,切实维护群众基本用药权利。

高强说:“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人民健康保障,取得的成绩令人振奋。我相信,在十七大精神指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实现‘病有所医’的目标并不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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