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4日电(记者袁祥)今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规定:“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对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
草案二审稿曾规定,“违反法律规定,限制当事人辩论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审议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在关于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审议结果的报告中,建议将这一项修改为“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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