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是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
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必须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
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面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新目标,我们要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总揽全局、统筹协调的能力。一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能力,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互动之路,加快城市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农民聚居化、城乡一体化步伐,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普惠于民。二是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能力,加大公共财政对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弘扬传统文化的博物馆、纪念馆建设,引领社会新风尚。三是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能力。
利益关系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核心。提高利益整合、促进公平的能力,必须充分发挥党的社会整合功能,形成体现社会公平的相对均衡的利益分配格局,努力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一是兼顾国家、企业、群众三者的利益。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保护被征地农民和被拆迁居民的利益,提高农村征地补偿标准,严格实行依法拆迁,对失地的农民做到凡征必保、即征即保。二是兼顾发展能力强的群体与发展能力弱的群体的利益。同时要始终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安国之策,想方设法培训农民,扩大就业,从而调动社会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三是兼顾发展中得益较多群体与得益较少群体的利益。坚持把发展经济与造福百姓统一起来,积极构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机制,从制度上对低收入者实行救助,重点帮助失地农民、失业职工和因灾因病致贫家庭解决生活困难。
稳定是发展的前提和条件。当前,我们进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黄金机遇期”,同时又是“矛盾凸显期”,要始终把驾驭复杂局面、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促进社会和谐能力的一项紧迫任务。一是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切实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和行政服务效能建设,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增强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通过开通市长热线电话等措施,畅通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发展基层民主,充分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从各个层面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二是建设平安市(县)。强化“大调解”机制,构建“大信访”格局,积极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最大限度化解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完善“大防控”体系,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黄赌毒”等丑恶现象。三是提高全民法制观念。深入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加强对基层民主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广大群众的参政议政能力。
构建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关键在干部。要坚持突出培训、锻炼、激励、监督四大功能,不断建立健全干部能力提升体系。一是坚持以加强理论知识素养为重点培训人。以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重点,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地培养领导骨干。二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主战场为阵地锻炼人。重点选派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参与招商引资、城市拆迁、新农村建设等实践锻炼,不断拓展年轻干部的工作领域,开阔知识视野,提高综合能力。三是坚持以目标管理职能为抓手激励人。实施目标激励,及时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激励班子成员团结一致,乐于奉献。四是坚持以党风廉政制度约束人。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核心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永葆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作者系中共江苏省如皋市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