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截至2007年9月末,低保家庭中无房户、人均住房面积8平方米以下住房困难户,以及被拆迁的低保家庭住房困难户已经全部解决。这是记者日前在长春市住房保障工作情况通报会上获悉的。
据长春市政府副秘书长徐毅夫介绍,几年来,长春相继出台了《长春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长春
实施廉租房租金核减和租赁补贴。今年全市共对3833户租住公有住房低保家庭实行租金核减,对2110户低保家庭中的无房及人均住房面积不足8平方米住房困难户实施租赁住房补贴,投入资金507万元。
开展廉租房实物配租。长春今年投入资金1100万元购买100套二手住房实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用以解决低保家庭中“老、弱、病、残”,无房户的住房困难。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市、区、街道办事处三级审查,10月10日,通过抽签方式进行了实物配租房源分配,10月15日低保家庭已领取了住房钥匙。
建设政府保障性住房。按照“有偿使用、适当补贴”的原则,政府政策性补贴及投入资金2600万元新建政府保障性住房2万平方米345套,用于解决低保和低保边缘户等最低收入无房家庭住房困难,这些住房建筑面积分为44平方米、59平方米、65平方米3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