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海口10月30日电(记者卜云彤、冀琴伟)林明豪、黄金、庄帅、陈捷勇等4名假记者以曝光负面新闻进行敲诈勒索,近日被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5年、3年、3年。
2007年5月初,新闻广告有限公司海南代表处负责人林明豪得知三亚市凤凰镇羊栏村一块农田被人用垃圾填埋的情况后,自认为凤凰
6月4日晚上,黄金、庄帅两人约林某在一咖啡厅交钱。当黄金、庄帅两人拿钱准备逃离现场时被公安民警抓获,当场缴获现金人民币10万元。
另外,林明豪还指使黄金、陈捷勇于今年3月到海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一旅游景点“采访”,以曝光景点违法违规现象为由,敲诈这个旅游景点“赞助费”1.5万元。
另据介绍,《中国法治新闻》杂志2004年11月被取缔后,于2005年在北京成立注册了新闻广告有限公司,并在全国各地成立代表处,承揽广告业务,但不具备新闻采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