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送我学法律我学法律为人民”这句听似普通的话对于中国政法大学的同学来说却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多年来,中国政法大学在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心的引导下,充分发挥自身学科优势,积极倡导并带领学生通过各种途径为社会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实践教学实现法律教育与社会服务的双赢
中国政法大学
该校法学院院长薛刚凌教授介绍说,实习新模式的启动是推进体系化实践教学改革的重要部分,这既是培养杰出的复合型法律人才的需要,也是鼓励并推动学生利用所学专业知识服务社会的重要途径。据悉,2007年中国政法大学的本科生教学实践基地已达到290个,实现95%以上的学生都能进入基地集中实习。
中国政法大学也是国内较早开设法律诊所教学模式的学校之一,现已开办了环境法、行政法、劳动法等五个法律诊所,学生共接待法律咨询1000多人次,受理案件546件。环境法诊所的实习学生独立完成并结案50余件,承办了“河北省定州市稀有金属污染案”、“北京天通苑居民噪音污染案”等高难度案件,得到当事人的高度赞扬。
选修环境法诊所的学生张笑淘说,从未有一门课,能让我如此认真地思考我所学的专业,及其所赋予的责任。的确,从某种意义来说,让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得到法律援助,使法律教育与法律服务取得双赢的效果,才是诊所教育的目的所在。法律援助为弱者撑起正义的天空
以在校大学生为骨干力量的高校法律援助工作已成为当代大学生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的一大亮点。成立于1994年的全国八大学生社团之一――“准律师协会”是中国政法大学最大的学生社团,其创办者就是获得2006年全国十大法治人物称号的著名公益律师佟丽华。“准律师”三个字包含了太多的使命和责任,它不止是一群希冀未来成为律师的大学生的简单结合,更是一个期待着能够尽自身绵薄之力以回报社会、回报国家的热血青年的组织。作为一个成熟的法律援助学生组织,准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中心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律援助工作的亮点。法律援助中心设立专门的接待室,通过接听热线电话、回复信件、接待来访、为当事人出具法律意见书、代写法律文书等形式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仅2006年就接待来访案件100余起,接听电话200余次,回复来信50多封。十余年的努力使法律援助中心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为更好地帮助弱势群体,服务社会,2001年准律师协会还与北大、清华、人大等7所高校学生法律援助组织共同组成了北京市法律援助共同体,并得到了司法部、教育部及其他法律援助社会团体的大力支持。
准律协成员蒋涛同学说,参与法律援助让我从对弱者的帮助中体会到作为法律职业人的责任心和真正实现法律公平和正义的责任感。也许我们目前的这份贡献还微不足道,但我们会继续坚持,会努力使自己成为一棵大树,让自己的树荫能呵护越来越多的人们。
普法让法律的种子播撒到每个人的心中
每年在普法宣传日,如12月4日全国普法宣传日、3月1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大学生们都积极充当志愿者,走出校园,走向街头,通过现场咨询、分发传单、法律知识问答等方式进行宣传,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学校还组织了“一校带一镇,送法到乡村”活动,千名党员12・4“五进五宣”等大型法律宣传服务活动,通过送法下乡,将学子们所学之法普及到法律观念较为薄弱的农村地区,有效地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同时,学生们还将农民工、青少年、妇女等法律重点保护的人群作为重要普法对象,努力使他们增加法律知识,增强维权意识。如今,学子们年轻的身影经常活跃在农村、街道、中小学、养老院和残疾人群中,他们为在每个人心中播撒法律的种子默默贡献着自己的微薄之力。
近来,走进社区和街道建立定期普法点成为大学生普法宣传的又一新形式。通过举办现场普法、设置社区法律宣传员、定期值班解答问题等方式,服务社区的法制建设。2006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还与朝阳区奥运村地区合作建立教学实践基地,不仅派专家学者指导奥运村地区办事处依法行政,推进该地区的法治建设,还共同举办了“奥运与法”系列讲座,并启动了大学生青年志愿者进社区活动,仅第一次就派出近30名志愿者,分三小组进驻居委会,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宣传宪法精神,普及法律法规,是建设文明法制社会的必要举措,在热心回答奥运村居民们的法律咨询及赠送普法宣传资料的过程中,同学们给当地居民留下了深刻而良好的印象,用实际行动为奥运村的精神文明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持正义之天平,守政法之圣洁”的入学誓词敲打着每一位法大学子的心灵,“应国需,促法兴”的优良传统成为镌刻在一代代法大学子心中不灭的印记。如今,法大学子通过倾己所学为社会服务,已成为国家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一支朝气蓬勃的生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