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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评《法价值哲学导论》

2007-11-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马长山 我有话说

杨震所著《法价值哲学导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以下简称《导论》)在前期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从哲学视野对法律价值进行了系统而深入的创新性研究,不仅关注了法价值的特征和研究方法、法价值的生成,而且探究了法价值的人性基础、价值评价、价值目标,尤其是对法价值实践的理性探索,展现了法价值实现

的理论途径和现实机制,触及到中国法治的基本精神。

法律价值、法治理念是法治的灵魂和统帅,它驱动着法律制度对权力的制约、权利的保障及自由平等的偏爱,因而构成了法治的精神底蕴。我们知道,“先进的制度”面对“传统的人”是会出问题的。同时,在一定程度和意义上,法律是一种经验而不是一种逻辑,是对其漫长法治发展历史的体验,全社会共同的法律信仰和法治化生活方式也由此积淀而成。对于我国来说,法治化进程面临着的难题是,“东方专制主义”传统浓重,法治的文化传统明显阙如,人们的权力思维和伦理思维优于权利思维和法律思维,乡土礼俗的生活方式重于法治社会的生活方式,崇尚权威的信念高于尊崇法律的信念,这就使得中国法治化进程背负着沉重的传统包袱。另外,在我国的法治化进程中,法理念、法信仰、法精神的培养需要加强,否则,规范建设优于价值理念培育的做法也会对法治化进程产生一定的瓶颈制约作用。因此,全社会的法律信仰、法律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形成和发展,需要相应的法律价值关怀和深层法治启蒙。《导论》正是注意到了这一问题,因而既从法律体系中解析了运行中的法律价值目标,又通过法价值实践的理论论证和实践剖析,进而为克服这一问题提供了重要的理论途径和现实机制。具言之,《导论》从法价值实践观出发,审视了现代法的实践格局,解剖了法价值实践中的冲突和消解机制,最后探索了理性的法价值实践,并对我国目前的法价值实践进行了类型选择和定位,指出“我们的法价值实践应定位于理性人本性基础之上”,从而使法的秩序价值与正义、平等、自由、公平、效率等法价值相协调。这就使得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秩序、安全等法价值进入了中国法治实践,为构筑中国法治的精神根基和文化根基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撑和实践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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