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工作按分论优劣,业绩按分评高低。在加强执行力建设,深化“效能革命”活动中,河南省武陟县法院给每位法官建立“效能档案”,对各项工作实行以分考核制,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开展。2006年至今,该院审理各类案件4000多起,结案率达94%,调解率达73%,一批“钉子案”、“骨头案”得以执结。
武陟县法院为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制定了《目标管理以分考核细则》,结合每位法官的岗位、工作性质,建立了“效能档案”。档案记载着每位法官每个月遵纪守法、审结案件数量、评先评优等方面的详细情况。法院领导组织政治处、办公室按月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填入每位法官的“效能档案”,并将得分情况定期公示在该院的通报栏内。建立“效能档案”,实施以分考核管理制后,法官们的自律意识、争先创优意识明显增强,也激发了大家的干事创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