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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个人可跨行通存通兑

2007-11-2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19日电(记者温源)央行从今天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开通小额支付系统跨行通存通兑业务,个人持本市一家银行的存折或银行卡,可以在本市另一家银行的营业网点柜台办理现金存取、转账和账户余额查询。央行表示,跨行通存通兑业务实现了银行之间营业网点的资源共享,有助于避免现金来回“搬家”现象,从而有效缓解“排长队
”问题。

据了解,储户办理跨行通存通兑业务之前,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亲自到开户银行申请开通该业务,并签订业务协议。既可以在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时一并申请,也可在开户之后再到开户银行另行申请。开通后,客户将获得一个12位数的支付行号,以后到其他银行跨行通存通兑时,必须提供这一号码。

同时,客户须向通存通兑业务的受理银行交纳手续费,即:持甲银行存折在乙银行存取款时,需向乙银行交纳手续费。手续费数额由受理银行自行确定。目前建行跨行存取款的手续费率确定为金额的1%,最低10元,最高200元,单笔存取金额不得超过500万元。中行的手续费率为1%,最低1元,最高100元,没有单笔金额限制。交行表示,手续费率目前尚未确定。兴业银行的费率也是1%,最高50元。

据介绍,银行在选择是否开通跨行通存通兑业务上拥有自主权。目前部分银行由于利益分配、成本核算等问题尚未最后敲定,因此还没有开通该业务,消费者需要在办理前跟银行进行确定。央行表示,全国各银行间通存通兑有望在今年年底前完全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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