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21日电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日前发出《关于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节能减排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中央国家机关要带头节电节水节能”的要求,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
通知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要大力推进节约用电、用水、用气工作。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开展办公区及住宅小区电梯节能改造,采用新型节能电梯。在办公区推广使用节能开水器,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要减少开水器的开启数量和时间。要逐步取消办公区公共浴室。在新建和改造项目中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和设备,开展办公区内卫生洁具、食堂用水设施、中央空调冷却水塔等节水改造。有条件的单位要建设中水处理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绿地用水和景观环境用水尽量使用雨水和符合水质要求的再生水,并采用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禁止采用漫灌方式。在开水间设立回收桶,提高剩余热水循环使用效率。推广使用高效节水洗车设备,禁止在单位冲洗私家车。
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燃气锅炉采暖系统的节能诊断和改造,提高运行管理水平,优化热源运行工况,根据室外气温及时调节温度,切实降低燃气的消耗及污染物的排放。2008年上半年,各部门、各单位要完成食堂燃气灶节气改造,实现燃气消耗降低20%-30%。通知还要求切实做好公务用车节能减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