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一是明确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基本补助标准。从2007年秋季学期起,基本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人每天2元,初中生每人每天3元,每年在校天数按250天计算。该政策将使我国中西部地区约110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受益。
二是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免费教科书政策。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始,向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的教科书,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该政策将惠及全国近1.5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三是提前落实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从2007年开始,对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小学低于150元的地区,提高到150元;初中低于250元的地区,提高到250元。2008年,中央出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分两年落实到位,每年新增经费65.8亿元。
四是提高中西部地区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测算单价标准。从2007年起,提高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测算单价标准,西部地区由每平方米400元提高到500元;中部地区由每平方米300元提高到400元。在此基础上,将加大对高寒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校舍维修改造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