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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就电话银行发布风险提示

2007-12-1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10日电(记者温源)为遏制近来不法分子非法取得客户银行卡卡号和密码,并利用电话银行盗取客户资金的现象,银监会今天向各商业银行发出电话银行业务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包括六项内容,一是商业银行应面向客户开展各种形式的电话银行风险教育和安全提示,明示电话银行业务操作应注意的各类安全事项,

积极帮助客户培养良好的密码设置习惯和密码保护意识。二是商业银行应积极开展电话银行转账功能风险评估和分类,依据收款账户的潜在风险高低,相应设置不同的转账额度和次数限制。对受益方不明确、资金难以追索的收款账户,应审慎或不提供电话银行转账服务。三是对应用银行卡卡号和密码相组合完成登录的电话银行业务,商业银行应在客户使用潜在风险较高的转账功能时,增加其他身份信息检验要求,如银行卡CVV码、身份证信息或其他预注册信息等。四是商业银行应严格控制规定时间内同一卡号、账号、密码等登录信息在电话银行操作中的输入次数,避免无次数限制地允许输入错误登录信息,严格防范犯罪分子采用试探手段获取密码信息。五是商业银行应建立电话银行异常交易监测预警机制。针对小额、多笔、连续交易行为建立有效的后台监控预警体系,防范不法分子利用电话银行功能进行小额、多笔、重复非法转账。六是商业银行开办的其他电子银行业务类型,可根据业务类型特点参照本风险提示的有关要求执行,保障电子银行业务风险防范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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