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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谁会成为“马谡”

2007-12-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山峰 我有话说

近日,浙江省列入国家关停淘汰落后钢铁产能名单的15家企业已经全部按规定拆除,淘汰炼钢炼铁总产能共113万吨。

北京平谷区东兴造纸厂近日停产关门。至此,北京市2007年已关停24家企业,它们全部是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的企业。

青岛市恒光热电有限公司、万杰集团公司、山东鲁南铁合金总厂、山东

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市庆云山水泥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日前被“一票否决”。这是山东省首次因节能而对企业实行“一票否决”。

如果你不理解地方政府为何围绕节能减排下如此“狠棋”,又为什么如此整齐划一,不妨打开上月发布的《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

通知称,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统计局和环保总局分别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的《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等方案和办法。《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明确的考核对象有两类:一是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二是千家重点耗能企业。考核方案设置节能目标完成指标和节能措施落实指标两大类。其中,节能目标完成指标是否决性指标,只要没有实现节能目标,均为未完成等级。

再看上述方案的规定:对省级人民政府的节能评价考核,由国家发改委会同监察部、人事部、国资委、质检总局、统计局、能源办等部门组成评价考核工作组,通过现场核查和重点抽查等方式进行,形成综合评价考核报告,评价考核结果经国务院审定后,由国家发改委向社会公告。对千家企业的节能评价考核,按属地原则由省级节能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评价考核结果由国家发改委审核汇总后,向社会公告。值得关注的是:对各省级人民政府,节能评价考核结果将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作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所谓一票否决,就是对考核等级为未完成的省级人民政府,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国家暂停对该地区新建高耗能项目的核准和审批。千家企业如果评价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予以通报批评,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不给予国家免检等扶优措施,对其新建高耗能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暂停核准和审批。对千家企业中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考核评价结果,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作为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说得更明白一点,中央政府在节能减排问题上已亮明“挥泪斩马谡”的决心。

自“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提出以来,节能减排效果虽已有所显现,但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配套、政策不完善、投入不落实、协调不得力等问题仍可谓大量存在。深究起来,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许多地方对干部的考核仍主要侧重于经济增长、招商引资等内容,把GDP增长作为硬任务,把节能减排作为软指标。

“到2010年,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这是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重要约束性指标,是中国政府的庄严承诺,是检验科学发展观是否落实的重要标准,也是检验经济发展是否好的重要标准。我们必须正确处理经济增长与节能减排的关系,使经济增长建立在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如果谁对这个道理认识仍然不到位,谁就可能把自己推到马谡的难堪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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