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北宋欧阳修、宋祁等撰,原亦只称《唐书》,为区别后晋所修《唐书》,后分别以新、旧称之。
欧阳修(1007―1072年),字永叔,吉州永丰(今属江西)人,官至枢密副使,参知政事。宋祁(998―1061),字子京,安州安陆(今属湖北)人,后徙开封雍丘(今属河南),官至工部尚书,翰林学士承旨。宋人以为《旧唐书》“纪次
《新唐书》共二百二十五卷,包括本纪十卷,志五十卷,表十五卷,列传一百五十卷。相较《旧唐书》,《新唐书》所载史事尤其是晚唐史事大为充实,同时本纪由三十万字简化为九万字,列传增写三百三十一人,又删去六十一人,从而达到“事增文省”的效果,但也造成不少内容过于简略,删节失当。此外,《新唐书》还存在本纪与列传记事矛盾,前后风格体例不统一等弊端。
《新唐书》最大的优点在于志和表,诸志大多详于《旧唐书》,并新增兵志、选举志和仪卫志,分记军事制度、学校科举和官吏铨选、仪仗服饰等,开正史之新例,为后世所沿袭。又立宰相、方镇、宗室世系和宰相世系四表,结束了《史记》、《汉书》以后正史无表的情况。
新、旧《唐书》互有长短,各有价值,因此两唐书均行于世。研究唐代历史,二者不可偏废。(郑任钊)下期预告:旧五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