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五代史》,北宋欧阳修撰,记载五代十国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原名《五代史记》,为区别于薛居正撰《旧五代史》,故称《新五代史》。
《新五代史》是欧阳修私修的史书,是唐代以后唯一的私修正史。欧阳修以为五代时期是“自古未之有”之乱世,因此他仿照《春秋》“因乱世而立法”,作史以匡正世风人心。该
《新五代史》共七十四卷,包括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世家年谱十一卷、附录三卷。在体例上,欧阳修打破了《旧五代史》一朝一史的体系,取法《南史》、《北史》,将各代本纪、列传合在一起,依时间的先后进行编排。欧阳修还以类传的形式来统摄全部列传,如设《家人传》记后妃、宗室,设《臣传》、《死节传》、《死事传》、《一行传》等记忠臣、节臣,设《杂传》记失节之臣,类目本身多已寓褒贬之义。
欧阳修以五代为乱世,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故将一般史书的“志”改作“考”,仅设《司天考》及《职方考》,相当于天文志及郡县志。设世家及世家年谱,分述十国,条理清晰。另设四夷附录记周边少数民族政权。
《新五代史》以文笔见长,在史料上较旧史有所丰富,但也有删节旧史失当之处。全书遵循《春秋》笔法,贯彻褒贬义例,突出强调纲常伦理,有时甚至为顾全书法而牺牲史实。金章宗泰和七年(1207年),明令废旧史而用新史,自此新史盛行。新、旧《五代史》各有长短,都是研究五代十国历史的重要材料。
(郑任钊)下期预告: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