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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林业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2008-01-16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月15日电 记者郑北鹰今天从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获悉,我国林业改革一年来取得重大进展,林业发展活力进一步激发。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说,一年来我国林业改革步伐明显加快。有27个省区市成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和工作机构,有16个省区市制定了政策性文件。福建、江西、辽宁

等省基本完成主体改革任务,正在推进配套改革;云南、安徽、河北、湖北4省主体改革全面推开;湖南、河南、贵州、海南等8省市正在总结试点经验,今年将全面推开;其他省区也在积极开展试点、深入调研,进行前期准备。全国承包到户的林地约6.6亿亩,占集体林业用地的27.5%。

贾治邦说,改革破解了制约集体林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林业发展活力明显增强。一是充分激发了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推动了生态建设和保护。造林面积成倍增加,盗伐乱伐林木案件和森林火灾大幅度减少。二是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林业生产力,有效发挥了林地资源的潜力,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农民对林业敢于投入,产出效益显著增加。浙江省安吉县林业总产值达到105.1亿元,农民人均收入9196元,其中6078元来自林业。三是基本理顺了山区林区发展的诸多关系,农村社会矛盾明显减少,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已经完成主体改革的省份,山林纠纷调处率达到70%―94%。云南省普洱市一起长达40多年的林权纠纷,在法院判决仍未得到执行的情况下,通过林改顺利解决。四是有效盘活了林区资源,促进了各种生产要素向林业流动。福建省林业全年吸纳社会资金80多亿元,累计获得林权抵押贷款42亿元;浙江省今后5年可从农发行获得林业贷款50亿元。实践证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利民利林利国,已经对林业发展和山区农民脱贫致富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据贾治邦介绍,今年林业改革总的要求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开,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试点深入推进。他要求,尚未开展试点的地方要制定试点方案,认真组织试点。正在进行试点的地方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精心制订改革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程序进行,做到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并实行政策、程序、内容、方法、结果五公开,真正让农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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