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教育的发展越来越重视,尤其是党的十七大,胡锦涛总书记在报告中将教育列在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六大任务之首,要“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并把教育公平作为实现社会公平的起点和基石,那么如何看待和解决高等教育公平性与教育收费问题呢?
高等教育经费现状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国家虽然不断加大教育投入,但由于我国教育经费有限,学费从“免费午餐”到计划招收的大学生基本实行公费培养,再到1996年上涨到2000元,高等教育收费不断大幅度攀升。2000年,教育部门发出通知规定:“从2000年9月新学年起,对北京地区高校年度学费标准进行上调,最高上限上浮20%,一般专业、一般高校为每年4200元,重点院校为5000元;理工科专业一般高校为4600元,重点院校为5500元;外语、医科类专业一般高校为5000元,重点院校为6000元”。尽管自2000年以来,高校学费标准已被“冻结”了7年。在名义收费标准不变的情况下,由于物价上涨,这7年里高等教育的实际收费标准是下降的,但收费问题,仍然在社会引起强烈的反响。
根据1999―2004年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数据,我国高等教育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从1998年到2003年,增加了2.13%。从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情况看,高等教育1998年为7119.53元,到2003年减少为5789元,下降了1330.47元;从整个教育投资看,国家对高等教育经费支出比重虽然增加,但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下降幅度较大,这主要是由于1998年后我国高等教育连续几年扩招,1999年全国各类高等学校在校生为600多万人,2004年超过了2000万人,其中在校本科生达1350万人,在校研究生85万人。五年间,高校入学人数翻了一番。由于高等教育需求过旺,而培养一个大学生的成本较高,在国家不可能大幅度增加投入的情况下,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方法是收费标准不变,对入学的学生实行名额限制;另一种方法是提高学生的收费标准,扩大学生的入学比例,在一定程度上补偿教育成本,解决高等教育经费不足问题。
那么我国高等教育的投入是否过低呢?从其他国家政府教育开支的情况看,虽然各国国情不同,政府对各级教育经费支出也不一样,但相比较而言,我国在高等教育中,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比重是比较高的。
如何看待和解决这一问题
首先,教育作为准公共产品,对提高人力资本,推动社会经济的进步具有重要的作用,正是由于教育的这种正外部性,所以国家愿意提供大量的教育服务。但由于教育经费有限,完全实行免费教育既不可行,也不经济。据测算不同收入的国家在不同教育阶段的社会收益与私人收益是不同的。从社会收益曲线看,在初等教育阶段边际收益递增,而在超过一定的教育年限之后,开始出现教育边际收益递减的情况。这是因为随着某一程度教育的普及,教育的信息甄别功能加强(比如,雇主对同样都具有大学教育的求职者,认为获得了研究生文凭者能力会更强一些,这样就改变了大学生和研究生的收入预期),而生产力功能降低(研究生教育可能对生产力并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此外的外部性也没有那么大)。所以从社会角度看,高等教育的扩张,回报率不如初、中级或在职训练,甚至可能出现边际社会成本大于边际社会收益。但从私人的角度看,由于教育信息甄别功能的存在,高级别教育的完成者似乎能力高于低级别教育获得者,从而接受更高级别的教育会带来私人收益的显著上升。而公共部门提供的教育,私人付出的成本虽然逐渐上升,但比起预期收益的上升要缓慢得多,从而导致私人对继续接受教育热情不减。但国家的投资决策与个人的投资决策不同,国家的投资要根据社会收益的大小来确定,对社会收益大的部门国家应增加投入,私人收益大,而社会收益小的部门应减少投入。所以,在教育经费一定的情况下,政府首先应加大基础教育的投资比例,高等教育靠收费来解决一部分经费是合理的。基础教育应当是政府行为,高等教育应更多地推向市场。因此“在现阶段,要用更加客观理性的态度看待教育公平。对高等教育而言,教育公平是有门槛的,是针对知识、素质、能力而言的公平。也因此,教育公平不是平均主义,要在一定的经济、历史条件下去认识它”。
其次,解决教育的公平性首先要从基础教育入手,特别是在国家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只有当绝大部分国民都接受完基本的基础教育后,高等教育才能充分发挥作用,否则,高等教育会成为孤岛,其促进社会发展的效应会大打折扣。所以,政府的教育投入向落后地区倾斜,保证农村,尤其是贫困农村基础教育的基本投入,缩小地区间基础教育投入的巨大差距显得更加迫切。我国目前对农村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免除学杂费,对贫困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等措施的出台,将有利于我国教育投资结构的合理化。另外,近年来高校扩招后,大学生就业问题凸现,所以教育收费高,可以使一部分生源转向职业技术教育,这对发展我国的职业技术教育是有利的,也更符合发展中国家教育发展的特点。
第三,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提高,使得贫困家庭的学生面临经济上的困难。这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有悖教育的公平性。从辽宁地区的高等院校看,特困生的比例大约在10%-20%左右,这说明绝大部分学生是能承受这部分学费的,所以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是,要加大政府的政策支持性措施的力度。不论是国家还是个人必须重新认识学生资助体系的地位,学生资助体系不再是高校学费制度的有益补充,而应该是高等教育学费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已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包括奖(奖学金)、贷(贷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勤工助学)、助(特殊困难补助)、减(减免学费)的助学体系。但我国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如奖学金种类结构不合理,平均主义严重,管理权限集中等。因此我们必须在方法、手段乃至体制上不断创新,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在教育投资的政策上有一个大突破,例如,以减免税政策鼓励社会捐助教育,鼓励企业和个人设立奖学金或基金,从而吸纳社会资本来解决教育经费供给的不足,真正实现教育经费多元化。(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